中观根本慧论·中论广释 第十九课
龙树菩萨 造颂
麦彭仁波切 造释
索达吉堪布 译讲
龙树菩萨 造颂
麦彭仁波切 造释
索达吉堪布 译讲
酿吉钦布奏旦涅咪扬
宗内门兰钦波鄂嘉达
巴嘎达鄂灿吐谢莫到
敦巴特吉坚拉夏擦漏
涅庆日俄再爱香克思
加华头吉新拉意拉闷
晋美彭措夏拉所瓦得
共机多巴破瓦新吉罗
大悲摄受具诤浊世刹
尔后发下五百广大愿
赞如白莲闻名不退转
恭敬顶礼本师大悲尊
自大圣境五台山
文殊加持入心间
祈祷晋美彭措足
证悟意传求加持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天边一切众生 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今天开始学习第四品《观五阴品》。这一品主要讲色、受、想、行、识五蕴不存在的道理。
有部宗认为:五蕴是实有存在的,可以包括一切有为法,理由是,释迦牟尼佛在经典中说过“一切有为法[1]即是五蕴”,如果五蕴不存在,佛陀就不可能如是宣说,既然说了,就说明五蕴存在。不仅小乘行人,我们有些大乘修行者也会有这种执著。
在本品中,龙猛菩萨以其敏锐的智慧对此做了抉择,揭示了五蕴的真相---未经观察时,五蕴如梦幻泡影般的显现是存在的,但一经胜义观察,它们就会像破裂的水泡一般消失于法界当中。
在讲的时候,我会尽量先从颂词上解释,因为不看讲义,所以对讲者来说会有点困难,对听者来说也会稍微有点难懂。但你们这样运用自己的智慧去分析,会对理解有很大帮助。
讲颂词之前,我会先分析科判。我看到讲考的时候,很少有道友解释科判,以后还是要分析一下,因为如果不懂科判,就会感觉很多推理都差不多,懂了之后才知道颂词是从哪个侧面进行观察的。所以理解科判非常重要!
我每天大概讲四、五个颂词。有些道友学得特别认真,当天的内容都能完全掌握,这样非常好。但有些道友却不是这样,从下课后七、八点钟一直到第二天上课前,这么长时间也不知道看没看书。有些人可能背书用的时间比较多,但有些方面我不是很满意。希望大家不要觉得难懂就放弃了,一定要坚持下来,每天都要做到及时复习。
以前有的道友,闻思一部法时稍觉困难就放弃了,转而去听另一部法,当遇到难懂的地方时又放弃了,又改学另一部,这样换来换去,最后很多上师的窍诀、法的精要都得不到。而有些道友却不是这样,通过认真学习一部法就收获了很多。像以前讲《中观四百论》时,很多堪布、堪姆特别精进,听课时全神贯注,笔记记得非常认真。去年我让他们传讲这部法时,他们都觉得没有什么困难,说因为当时下了很大功夫,现在基本都能回忆起来。而有些道友虽然也听了这部法,但由于当时没有认真学,现在就像从未学过一样,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大家也不要认为传讲《中论》是别人的事,与自己没关系。现在汉地很多地方都缺少讲经说法的人,如果你回汉地以后,有人听说你在五明佛学院学过《中论》,请你传讲时,你也不得不答应。那时你就会对自己以前没好好闻思感到后悔的。希望大家在听闻每部法的时候,都能尽量把精力放在上面。
四、观五阴品
庚二(破蕴---观五阴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辛一(以理证广说)分三 : 一、广破色蕴 ; 二、以此理类推余蕴 ; 三、宣说辩驳之理。
壬一(广破色蕴)分三:一、观察因色果色互相观待之理;二、观察因色果色是否存在而破;三、观察因色果色是否相同而破。
癸一(观察因色果色互相观待之理)分二:一、略说立宗;二、广说理由。
子一(略说立宗):
若离于色因,色则不可得。
若当离于色,色因不可得。
鸠摩罗什大师将这一品译作《观五阴品》。“阴”和“蕴”的意思基本相同。唐代以前经常称五蕴为五阴。演培法师的讲记中说:“五阴就是色受想行识,奘师译为五蕴。
有人说奘师是法相宗[2],所以译为五蕴;什公是法性宗[3],所以译为五阴。其实这是没有根据的。”
所谓“蕴”,汉文和藏文当中都是积聚之意,即众多不同的法积聚在一起。比如,色蕴包括粗的色法、细的色法、显色、形色、因色、果色等;受蕴包括苦、乐、舍三种或苦、乐、忧、喜、舍五种感受;想蕴包括种种想;行蕴包括受想以外的种种相应行[4]及不相应行[5]法;识蕴包括六识或八识[6]等。《俱舍论》云:每一个蕴上都积聚了很多法,譬如,识蕴和想蕴分别是由很多心识积聚在一起形成的。
在这一品中,龙猛菩萨首先观察了色蕴不存在,破其它蕴的方法与第三品的破法基本相同。第三品只对十二处中的眼处和色处做了详细观察,以此类推便遮破了其它处。第四品的破法也是如此,首先从各个方面遮破色蕴,然后以此类推遮破其它四蕴。
下面首先破色蕴。根据《俱舍论》的观点,有部宗认为:色法分为因色和果色,都具有实有的本体。因色,即地、水、火、风四大种;果色,即五根、五境和无表色[7],共有十一种。
中观宗驳斥说:如果因色和果色之间如你们所说是一种因果关系,那么两者必然互相观待,这个颂词是对此的略说。
“若离于色因,色则不可得。”若离开了色因(即因色),果色则不可能得到。
意思是说,如果离开了地、水、火、风四大种因色,那么五根、五境、无表色这十一种果色也不可能得到。为什么呢?因为无论是眼耳鼻舌身五根,还是色声香味触五境,全部是四大聚合的体性,因此,离开四大的单独果色根本得不到。
“若当离于色,色因不可得。”反之,若离开了果色,则色因(因色)也不可能得到。也就是说,四大是五根和五境的因,与五根和五境没有任何关系的四大根本得不到。
由此可知,因色和果色互相观待,一者不存在,另一者也不可能存在。比如,微尘是一种果色,里面包含了地水火风四种因色,离开了微尘,就不可能找到四大种因色,反之,离开了四大种因色,也不可能找到微尘。这个道理就像没有儿子,观待他的父亲就无法安立;没有父亲,观待他的儿子也无法安立一样。既然因色果色观待才能成立,它们就不可能有独立的自性,因此,因色果色根本不存在。
这个颂词是略说,大家要清楚它的两个立宗:没有因色就不会有果色;没有果色也不会有因色。下面是广说原因。
子二(广说理由)分二:一、离因色之果色不合理;二、离果色之因色不合理。
大家在分析这一品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看科判,否则理解起来可能会有点困难。
丑一(离因色之果色不合理):
离色因有色,是色则无因。
无因而有法,是事则不然。
如果离开了色因(因色)还有自性成立的果色,这些果色则成了无因的色法。但无因而有色法的情况根本不存在。
也就是说,如果当离开四大种因色时,果色还能产生,果色就成了无因而生。颂词中没有解释原因。月称论师在《显句论》中分析说:假如果色不观待任何因色而能产生,两者之间就已经脱离了关系,这样所谓的因生果也不能成立,果色就成了无因而生,因此这种说法根本不合理。
为什么无因而生不合理呢?“无因而有法,是事则不然。”因为一切有为法皆由因缘和合而生,在这个世界上,无因之法如同石女的儿子一样根本得不到。就像如果没有父亲,儿子就不可能得到一样。
广说理由中第一部分“离因色之果色不合理”已经讲完了,下面讲第二部分。
丑二(离果色之因色不合理):
若离色有因,则是无果因。
若言无果因,则无有是处。
这个颂词是反过来观察。若离开了果色而有因色,则因色就是无果之因,如果说无果之因存在,则完全不合理。
也就是说,如果认为十一种果色不存在时,四大因色仍能独立存在,就等于承认了无果之因的存在,但这种观点完全不合理。因为在世界上无果之因根本找不到,就像父亲需要观待儿子才能安立,如果没有儿子,观待他的父亲也不可能存在一样。
总的来说,科判“观察因色果色互相观待之理”分为略说和广说,略说有一个颂词,广说分为两个方面,各有一个颂词,总共有三个颂词。
下面是从观察因色果色是否存在方面破。
癸二(观察因色果色是否存在而破)分三:一、破有果无果之因;二、破有因无因之果;三、摄义。
这个科判分为三部分:一是破有果无果之因,即无论有果还是无果,因都不存在,以此遮破了因色存在之说;二是破有因无因之果,即无论有因还是无因,果都不存在,以此遮破了果色存在的观点;最后是摄义。
子一(破有果无果之因):
若已有色者,则不用色因。
若无有色者,亦不用色因。
中观宗认为,十一种果色无论“有”还是“无”,因色存在都不合理。
首先分析“有”果色。“若已有色者,则不用色因。”如果已经有了五根、五境等果色,则不需要再用色因(因色)来成立。
为什么呢?因为四大种因色是用来成立果色的,既然现在果色已经具足,因色的存在就没有任何必要,就像如果儿子已经有了,从生的角度讲,父亲还有什么用呢?不会再起任何作用,因为果已经具足的缘故。
“若无有色者,亦不用色因。”如果还没有十一种果色,即果色的自性尚不存在,则也不能用四大种色因(因色)来成立。
为什么呢?因为因不可能对一个不存在的法起任何作用而令其产生。正如《澄清宝珠论》[8] (《入行论释》第九品)中所说:即使千万因缘具足,也不可能让没有的果产生。所以,若果色尚不存在,因色也起不到任何作用。
这个科判观察了无论有果无果,因的存在都不合理。若有果,因就没有任何用;若无果,因同样起不到任何作用。从两方面遮破了因。
总之,认为因色和果色存在,只是未经观察的分别执著而已。刚才第一个科判是从因色和果色是否观待方面破。如果真正将此推理融入内心,就会知道,两者观待也不成立,不观待也不成立,也就是说,因色和果色之间无论什么样的关系,两者都不能成立,以此就遮破了因色和果色。
现在是从因色和果色是否存在方面破,观察之后就会知道:果色存在,因色没有什么用;果色不存在,因色对其产生同样没有任何用。作为一个正直的人,要么说果色存在,要么说不存在,除此之外,果色有没有一种其它的存在方式呢?根本没有。而果色存在也不需要因色,不存在也不需要因色。如此一来,因色就根本没有立足之地。
如果我们能不断这样思维串习,对色法的贪执自然而然就会息灭。以上是破有果无果之因,下面是破有因无因之果。
子二(破有因无因之果):
无因而有色,是事终不然。
这个颂词是反过来观察果。没有因色而有果色,也是完全不合理的。
按理来讲,再有一句“有因而有色,是事终不然”,即从两方面破可能好一点。龙猛菩萨虽然只说了一句,但后一句应该是间接说明,可以类推出来。
颂词意思是,如果四大种因色不存在,那么十一种果色就绝对不可能存在。“是事终不然”,“终”是绝对、的确的意思。反过来讲,“有因而有色,是事终不然。”有了因而有色法也是绝对不合理的。
以上分析了第二个问题“破有因无因之果”,即有因,果存在不合理;无因,果存在也不合理。颂词中对“无因而有果”做了明显破斥,对“有因而有果”的遮破并不明显。虽然有因而有果在名言中可以成立,但在胜义中并不能成立(第一品已经观察过)。
子三(摄义):
是故有智者,不应分别色。
色法不存在的道理,前面从因色和果色是否互相观待、是否存在两个方面做了观察。作为一个有智慧的人,这时就会明白:无论因色和果色是否观待,两者都不能成立;无论果色是否存在,因色都不能成立;无论因色是否存在,果色都不能成立。如此一来,因色和果色就根本无法安立。
因此有智慧的修行者,就不应该再分别任何色法了。
我们经常觉得这个东西形状好、那个东西颜色差、这个人相貌庄严、那个人外貌丑陋等等。在辨别的过程中,对悦意的对境产生贪心,对厌恶的对境产生嗔心……事实上这根本不合理。当以胜义理观察时,一切万法皆如梦幻泡影一般,毫无真实可言。
《入行论·智慧品》亦云:“是故聪智者,谁贪如梦身?如是身若无,岂贪男女相?”意思是,当真正用智慧观察时,所有的色法都不存在,既然如此,有智慧的人谁还会贪执这个如梦般的色身?没有所谓的身体,为什么还要贪著男相或女相呢?
下面宣讲《中论释》的内容:
【丁四(观五阴品)分二:一、经部关联;二、品关联。】
【戊一、经部关联:】
【如《般若经》云“色以色空”等,宣说了无有五蕴[阴]的道理。】
《般若经》中对无有五蕴的道理,如“色以色空、受以受空、想以想空、行以行空、识以识空”等都一一宣说过。不仅大乘经典有如是教言,小乘《增壹阿含经》[9]中亦云:“色如聚沫,受如浮泡,想如野马(阳焰),行如芭蕉,识如幻法。”意思是,色等五蕴虽然会在名言当中显现,但其本体根本不成立,无有任何实义。
这些道理并不是口头上的一种说法,任何人通过中观理证去推断,完全能够成立。以上是经部关联。
为什么要讲经部关联呢?因为,龙猛菩萨依理证而抉择的道理,如果与佛经的内容没有任何关联,将非常不合理。为了证明相关性,开头需要引用教证来说明。我们平时讲经说法也不能离开佛经的范畴。现在很多人传法时喜欢滔滔不绝地讲自己的各种分别念,如果所说的话与佛经的内容并不相符,就不能叫传法,这样对众生也不会有什么利益。
【戊二、品关联:】
为什么要讲这一品?讲的缘起是什么?本品是针对什么对境而安立的?这些就是品关联所要阐述的内容。
【如果有人认为:五蕴是存在的,因为《俱舍论》中也是这样宣说的。】
这主要是小乘有实宗的观点,他们以《俱舍论》为依据,认为五蕴应该存在。
【而在五蕴中又包含了十二处的缘故,所以,五蕴是存在的。】
五蕴可以包括十二处,但十二处不一定包含五蕴,《俱舍论》中对此做过阐述。我们前面介绍时讲过它们各自包含的范围。对方认为,五蕴包含十二处这一点,也可以说明五蕴是存在的。
【为了证明五蕴不存在,而宣说本品。】
【此品分三:一、遮破色蕴;二、以此理亦可遮破他法;三、辩驳之理。】
【己一(遮破色蕴)分二:一、立宗;二、理由。】
【庚一、立宗:】
若离于色因,色则不可得。
若当离于色,色因不可得。
【除开色法的因---四大之外,根本不存在其他自性成立的果色---五境、五根。】
此处果色没有提及无表色。按照小乘《俱舍论》的观点,果色包括五根、五境和无表色;《大乘阿毗达磨》当中果色包括五根、五境和一个法处所摄色。
中观宗驳斥说:你们认为色法存在,分为因色和果色,但这种观点根本不合理,因为,离开了地水火风四大种因色,五根、五境等果色根本不能成立。
【而除开“果色”之外,也不可能另外存在自性成立的色法之因---四大。】
反之,如果离开了五根、五境等果色,地水火风四大种因色也不可能成立。
表面看,地水火风和五根等好像没有什么关系,但实际上,小乘所承认的五根、五境是一种色法,既然是色法,则必定是由微尘组成,不可能离开八种微尘[10],这样就必然具足四大。
中观宗此处首先立宗:离开因色不会有果色,离开果色不可能有因色。简单地说就是这两句。
【庚二(理由)分二:一、理由之一;二、理由之二。】
【辛一、理由之一:】
离色因有色,是色则无因。
无因而有法,是事则不然。
【其原因如下:如果除开色法的因,而单独存在其他自性成立的果色,则其果色将存在无因的过失。】
如果离开了四大因色,十一种果色仍然能够独立存在,果色就有了无因而生的过失。
【因为(果色与因法的关系)如同宝瓶与氆氇一般毫无瓜葛,或者(果色的)自性已经成立,并不观待因法的缘故。】
宗喀巴大师在《理证海》中、月称论师在《显句论》中对此都从两方面做了分析:如果离开了因色的果色能单独存在,那么或者是由于因色和果色像瓶子和柱子一样,彼此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或者是因为果色的自性已经完全成立,并不需要观待因色的缘故。成为无因的原因,颂词里面没有讲,但在讲义当中已经讲了。
【然而,不具备因法的任何事物,在何时何地都不可能存在,因为有恒常存在或恒常无有等过失。】
然而,果法不观待因法根本不合理,因为没有因的有为法,在整个三千大千世界当中,在任何时候,无论怎样观察也不可能找到。
《中观庄严论释》、《入中论》等中观论典都讲过无因而生的过失:一切万法因缘具足时就会显现,因缘不具时不可能显现,如果承认无因而生,就会有恒时存在或者恒时无有的过失,这两大过失不可避免。因此,离开了因色,果色不可能存在。
下一颂是说,离开了果色,因色也不可能得到。
【辛二、理由之二:】
若离色有因,则是无果因。
若言无果因,则无有是处。
【倘若承许在除开“果色”之外,存在色法的因,则(这样的因法)就成了无果之因。】
如果离开了五根、五境等果色,地水火风四大因色仍然能够单独存在,此因就已经成了无果之因。
【但是,因为(这样的无果之因)远离了因法以因法的性质而安立的理由,如同虚空中的鲜花一般。因此,无果之因在任何时候都不存在。】
这种无果之因就像虚空中的鲜花一样,根本不存在。为什么不存在呢?因为以正量不可得之故、与事势理[11]相违之故,即以任何现量、比量都不可能得到,也违背了因法以因法的性质而安立的规律。因此,无果之因在任何时候都不存在,就像如果没有儿子,观待他的父亲也不可能存在一样。
下面是从观察果色有无方面破,讲义这样理解可能好懂一点。
若已有色者,则不用色因。
若无有色者,亦不用色因。
【另外,假如果色的自性已经具备,则色法之因尚存就不合理,因为其[果色]自性已经成立,则因法也就不需要了;】
假如果色的自性已经具足,加上一个因色又有什么用呢?就像如果儿子已经有了,那父亲对于儿子的出生就不会再起任何作用,如果还起作用,就会有已生再生无穷生的过失。
【假如果色尚未具备,而色法之因的存在也不合理,因为其自性根本不存在,(色因)也就不能使其产生了。】
假如果色尚不存在,则色因存在也不合理。因为对于一个不存在的法,即使千万个因具足也无法对它起作用而令其产生。
下面是抉择无论有因还是无因,果色存在都不合理。
无因而有色,是事终不然。
是故有智者,不应分别色。
【通过如上观察可以确认“色法之因不存在”,也即“无因的色法成立”的立宗,其理由在任何时候都不合理或者说是非理,】
如果没有因色,则果色存在的立宗,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不合理或者说非理。藏文颂词里用了两个选择性的否定词来强调其不合理性。
【这里[12]之所以以两次否定进行遮破,无非是为了反复加深印象,以便铭记不忘。】
麦彭仁波切、宗喀巴大师在解释时都说:之所以用了两个选择性的否定词,主要是为了在遮破时加深印象,强调在整个世界上无因而生的果法根本不存在,这种观点非常低劣!
一般顺世外道[13]和唯物论者具有这种邪见,他们否认三世因果,认为前生后世根本不存在。这种观念在世间所有理论当中是极其低劣的。
现今很多人都不承认前生后世的存在,他们根本不愿研究这个问题,对其存在的道理总是嗤之以鼻,这种行为其实非常愚痴。如果自己稍微有点远见,观察一下现实,了解一些佛教道理,就会相信这一事实。无论科学界、文学界还是其它任何领域的人,研究之后都不得不承认。
也有一些人虽然嘴上说没有前生后世,可是心里还是承认的,但他们并没有很认真地看待这一生命现象。我知道的有些人甚至把回忆前生后世的能力看成是一种民间艺术。
《香港大公报》不久前报道过一件事:有一个叫玉梅的西藏人,大约五十多岁,虽然从未念过书,但现今却在西藏科学院任职,享有国家级的待遇。为什么呢?这和她能回忆自己的前世有关。
玉梅的家乡在西藏那曲县的一个湖泊旁。她在16岁的时候,有一天到错那(黑水湖)和错嘎(白水湖)旁放牧,在湖边不知不觉睡着了。梦境中出现了一匹白马和一匹黑马,两匹马互相猛力厮打,最终白马获得了胜利。这时,白马突然变成了格萨尔王[14],对玉梅说:你前世是我的马夫,但这一世你却转成了女身,既然如此,希望你以后能把我的传记传唱给藏地的百姓……玉梅梦醒后大病了一个月,躺在床上不吃饭、不说话,眼前浮现的都是格萨尔王的故事。病好之后她便开始一篇一篇地传唱格萨尔王传记。
她从16岁开始传唱,10年后名动拉萨。1983年,26岁的玉梅被西藏自治区《格萨尔王传》抢救办公室吸收为研究人员。她能记住近千种地名、人名和武器名,但却记不住拉萨街道的名字和同事的名字。
前不久有位深圳记者采访她时,亲眼见到了她传唱的整个过程。传唱前她仿佛被降神了一般,昏倒后醒来时已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之后便能开口唱诵。这时旁边的人会把她传唱的内容全部录下来。根据录音整理出来的格萨尔王传,与历史相关记载完全相符。
虽然西藏科学研究院冠以她民间艺术家的身份,但也知道她前世的这些经历真实不虚。她从未念过书,不认识任何字,但根据她传唱整理出来的文字却已经达到了几十万字,出版了好几本书。
后来她应邀到了西藏寺。那次我去拉萨的时候,有位叫格萨美托的新闻记者要去采访她,我也想去看一看,但由于时间特别紧,只能去哲蚌寺[15]看看藏文古书的编辑情况,感觉还是这个比较重要。
其实称玉梅为民间艺术家并不合适,意思已经完全变了,她传唱的并不是编出来的民间艺术。现在很多新闻记者和科研人员对此下的结论是:这是人类的一个奥秘。他们仅用“谜”来定义,丝毫不谈她前世存在的事实。
他们没有深入研究,可能也是因为判断和研究的方法太单一的缘故。如果懂得了像《前世今生论》中所讲的佛教道理,这些所谓的谜就会很容易解开。其实,玉梅之所以具有这样的能力,一方面是因为,她前世可能确实当过格萨尔王的马夫;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得受了格萨尔王不可思议的加持。
现在玉梅和女儿都是拉萨西藏社科院的研究人员,待遇非常高。有些人经常议论:“一个连字都不识的人却能拿这么高的工资,真让人羡慕啊!”他们只关注这个问题,而对她前世存在的事实,以及格萨尔王不可思议的加持却没有什么兴趣去探究,当成谜就过去了。
事实上这并不是什么谜,人的前生后世的确存在,通过现量就可以得到,通过比量也可以推证。这样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很多人却只愿把它看成谜,而不愿由此承认前生后世的存在,这种行为非常愚痴!
还有一些人,虽然学了空性,但因为没有通达而堕入了空边,也开始否认起轮回和因果。关于这一点,慈诚罗珠堪布的《中观根本慧论》讲记中说:“虽然从一切法的究竟实相本体上讲,既无因也无果,但我们还是有错觉。在错觉面前,轮回因果现象就是有,就是成立。就像作恶梦见到毒蛇和老虎一样,本来梦里不应有毒蛇、老虎,但依靠一些因缘在梦里还是亲自见到了毒蛇 和老虎,此时与白天 见到它们一样会产生很大的恐怖感……”所以,我们一定要分清楚轮回和因果在什么情况下存在,什么情况下不存在,不能一概而论。
有的人还会产生疑问:“既然胜义中五蕴皆空,火不存在、身体也不存在,那为什么手触碰火的时候,会感觉烫并由此产生痛苦呢?”因为,大家现在对空性只是表面理解而已,并没有证悟,如果真正通达了空性意义并依之不断修习,到了一定时候,就会现证这种空性境界。
有这样一则公案:佛陀住世时,有个人特别吝啬,不愿对别人做任何布施,甚至开口说“布施”两个字都特别难。后来他遇到了佛陀,佛陀让他右手拿一把草,想象右手是自己,左手是别人,把右手的东西送给左手。即便只是这样,他也极不情愿,经过佛陀再三劝说,才慢慢地把右手里的草送给了左手。这样不断练习之后,他也愿意把手里的草供养给佛陀。这时他的心已经有了转变。
经过这样不断练习,他慢慢养成了布施的习惯,悲心也由此不断增强。后来为了帮助别人,他不仅可以布施自己的全部财产,甚至连自己的身体也能完全舍弃,已经达到了这样的超胜境界。
我们现在只是在字面上对空性稍有理解而已,并没有多少实际修习,所以身体接触火时肯定会感觉烫,但只要不断修习空性,到了一定时候,就会像米拉日巴等大成就者一样,一切任运自成。
作为一名佛教徒,对前后世、业因果等一切万法胜义中不存在、世俗中存在的道理一定要通达,并且一定要在实际生活中运用,这一点极为重要!
【无因之谈实在是极其低劣的说法,无论以现量还是比量,都足以迎头给予其极其沉重的打击。】
无因而生的说法非常低劣,无论以现量还是比量进行观察,都不能成立。使用两个否定词是为了强调其不合理性。
【以如前对色法所进行的观察,可得出结论:色法在任何时候都不存在!因此,现见真实义的智者瑜伽士们,对于有碍无碍等,以及黄色蓝色等色相,千万不要建立少许分别念,因为彼等远离自性的缘故。】
所谓的有无,完全是一种分别念。很多人会产生疑问:既然如此,佛陀为何还说有碍、无碍等,以及黄色、蓝色等色相存在呢?
其实佛陀并不是从实相方面讲的。佛在《随顺世间经》中说:“世间说有者,我亦说为有,世间说无者,我亦说为无。”《入中论自释》中引用《三律仪经》也说:“世间与我诤,我不与世间诤,世间说有者,我亦说有,世间说无者,我亦说无。”
可见,佛陀只是为随顺世人的分别念才如是宣说,并非因为它们真实存在而这样分别。分别只是一种方便,不分别才是了义的法门。如果没有第一转法轮[16]作为阶梯,第二、三转法轮的甚深教义众生是很难理解接受的。
作为一名智者,通过观察色法,内心应该真正生起一种体会---观察胜义时,已能完全确定万法不存在,不会再生起任何诸法实有的分别念。
本课思考题:
1、以教证说明为什么宣说五蕴品?
2、以什么样的推理破因色、果色互相观待之理?
3、若承许无果之因或无因之果,会有什么样的过失?
4、怎样得出有果无果之因色,以及有因无因之果色都不合理的结论?
5、举例说明了解空性和证悟空性的差别。
6、诸智者为什么不应分别色法?
本课注释:
【1】有为法:指因缘造作之一切法。
【2】法相宗:中国佛教十三宗之一,大乘八宗之一;此宗的宗名有五,一法相宗,二唯识宗,三普为乘教宗,四应理圆实宗,五慈恩宗;由于决判诸法的体性相状,名为法相宗;由于明万法唯识的妙理,名为唯识宗;由于普为发趣一切乘故,名为普为乘教宗;由于所谈的义理均是圆满真实故,名为应理圆实宗;由大唐慈恩寺玄奘窥基二师所弘传故,名为慈恩宗;关于本宗的传承,唐代玄奘三藏入印求法,师事护法之门人戒贤,具禀瑜伽行学派的奥秘。
【3】法性宗:华严宗五祖宗密所判大乘三宗之一。又称性宗。此宗认为,一切众生之心并非由于断惑而得清净,实乃本来清净者,故众生之心即为法性。宗密判大乘为法相、破相、法性等三宗,法相宗,指以五位百法等建立法相之唯识宗;破相宗,指以四句百非破一切法相之三论宗。依华严五教判而言,前者相当于相始教,后者相当于空始教。相对于此,法性宗则相当于终、顿、圆等三大乘,亦包括华严、天台等宗。宗密又主张法性宗较法相、破相二宗为优。
【4】相应行:行或造作之一。心、心所发二者互不分离,互相平等同时而起,受想而外之一切心所生法。
【5】不相应行:谓非如心王心所之无形,亦不如色法之有形,与这三法皆不相应,而是宇宙万有变化的幻象,故名不相应行法,共有二十四法。
【6】八识:法相宗谓耳目鼻舌身意六识之外,更有末那识、阿赖耶识二者。末那之义为我执,谓执持我之见者,即此识也。阿赖耶者,即末那识所执以为我者也,其义为藏,谓能藏一切法,世俗所云神识性灵,皆指此。
【7】无表色:受戒时,以强盛三业,制造一种色体,此体亦由四大之色法而生,故名为色,外相不显,故名无表,因有防非止恶的功能,故以之为生戒体。此无表色,虽不似他色之有质碍,然而由四大的色法生故,所以摄在色法之中,是乃小乘有宗的教义。
【8】《澄清宝珠论》:是麦彭仁波切为《入菩萨行论》中第九品《智慧品》所著的释文。昔日文殊菩萨的化身---麦彭仁波切听闻《入菩萨行》仅只五日便著成了著名的《智慧品释·澄清宝珠论》。此论精要地辨析驳斥了外内诸宗的偏执与错失,圆满地抉择开显了中观应成派究竟了义的无畏善说。
【9】《增壹阿含经》:东晋瞿昙僧伽提婆译。又作《增一阿含经》。此经是印度北方所传四《阿含经》中的一种,同其他三部阿含一样,系记载基本佛教教义的重要典籍。所说多为渐次趋入佛法的施、戒、生灭、涅槃等道理。随世人的根机不同,常从各方面来演说一法,随事增上,以数相次,从一法增至十一法,并说有种种因缘故事,所以叫《增一阿含经》。
【10】八种微尘:即地、水、火、风、色、香、味、触八微尘。欲界中既无根尘亦无声尘,如外界的山河大地等最小微尘,也是由八种微尘一起产生。
【11】事势理:就是完全符合实际的道理,即真正的正理,也叫法尔理。依靠事势理成立,就是证成理。
【12】这里:指藏文颂词里,在鸠摩罗什的译本中,只有一次否定。
【13】又称顺世派。为古印度婆罗门教之支派,主张随顺世俗,倡导唯物论之快乐主义。此派与阿耆毗伽派同为古印度自由思想之代表学派。此派以唯物论之立场,主张地、水、火、风等四元素合成吾人身心,人若命终,四大亦随之离散,五官之能力亦还归虚空,故吾人死后一切归无,灵魂亦不存在。因此,此派否认轮回、业,复否认祭祀、供仪、布施之意义。于认识论上主张感觉论,于实践生活上主张快乐论。并反对婆罗门所主张之祭祀万能主义,而倾向于诡辩之思想。
【14】格萨尔王:是莲花生大士的化身,一生戎马,扬善抑恶,宏扬佛法,传播文化,成为藏族人民引以为自豪的旷世英雄。格萨尔王生于公元1038年,殁于公元1119年。一生降妖伏魔,除暴安良,南征北战,统一了大小150多个部落,岭国领土始归一统。
【15】哲蚌寺是藏传佛教格鲁派寺院,与甘丹寺、色拉寺合称拉萨三大寺,位于拉萨西郊,寺院规模宏大,白色建筑群依山铺满山坡,远望好似巨大的米堆,故名哲蚌。哲蚌象征繁荣,它是格鲁派中地位最高的寺院。
【16】】释迦牟尼佛一生共转过三次法轮。第一次是转四谛法轮,即主要宣讲苦、集、灭、道四谛;第二次是转无相法轮,主要宣讲般若空性,即将轮回、涅盘等一切万法抉择为空;第三次是转分别法轮:主要诠释大乘的博大精神和光明如来藏。
本课对应《中论释》原文:
《中论释》
——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
麦彭仁波切 著
四、观五阴品
丁四(观五阴品)分二:一、经部关联; 二、品关联。
戊一、经部关联:
如《般若经》云“色以色空”等,宣说了无有五蕴[阴]的道理。
戊二、品关联:
如果有人认为:五蕴是存在的,因为《俱舍论》中也是这样宣说的。而在五蕴中又包含了十二处的缘故,所以,五蕴是存在的。
为了证明五蕴不存在,而宣说本品。
此品分三:一、遮破色蕴;二、以此理亦可遮破他法;三、辩驳之理。
己一(遮破色蕴)分二:一、立宗;二、理由。
庚一、立宗:
若离于色因, 色则不可得。
若当离于色, 色因不可得。
除开色法的因——四大之外,根本不存在其他自性成立的果色【26】——五境、五根。而除开“果色”之外,也不可能另外存在自性成立的色法之因——四大。
【26】 果色:以四大种为因所生起的色法,如五根等内色和五境等外色。
庚二(理由)分二:一、理由之一;二、理由之二。
辛一、理由之一:
离色因有色, 是色则无因。
无因而有法, 是事则不然。
其原因如下:如果除开色法的因,而单独存在其他自性成立的果色,则其果色将存在无因的过失。因为(果色与因法的关系)如同宝瓶与氆氇一般毫无瓜葛,或者(果色的)自性已经成立,并不观待因法的缘故。然而,不具备因法的任何事物,在何时何地都不可能存在, 因为有恒常存在或恒常无有等过失。
辛二、理由之二:
若离色有因, 则是无果因。
若言无果因, 则无有是处。
倘若承许在除开“果色”之外,存在色法的因,则(这样的因法)就成了无果之因。但是,因为(这样的无果之因)远离了因法以因法的性质而安立的理由,如同虚空中的鲜花一般。因此,无果之因在任何时候都不存在。
若已有色者, 则不用色因。
若无有色者, 亦不用色因。
另外,假如果色的自性已经具备,则色法之因尚存就不合理,因为其[果色]自性已经成立,则因法也就不需要了;假如果色尚未具备, 而色法之因的存在也不合理,因为其自性根本不存在,(色因)也就不能使其产生了。
无因而有色, 是事终不然。
是故有智者, 不应分别色。
通过如上观察可以确认“色法之因不存在”,也即“无因的色法成立”的立宗,其理由在任何时候都不合理或者说是非理,这里27之所以以两次否定进行遮破,无非是为了反复加深印象,以便铭记不忘。
无因之谈实在是极其低劣的说法,无论以现量还是比量,都足以迎头给予其极其沉重的打击。
以如前对色法所进行的观察,可得出结论: 色法在任何时候都不存在!
因此,现见真实义的智者瑜伽士们,对于有碍无碍等,以及黄色蓝色等色相,千万不要建立少许分别念,因为彼等远离自性的缘故。
所南德义檀嘉热巴涅 此福已得一切智
托内尼波札南潘协将 摧伏一切过患敌
杰嘎纳齐瓦隆彻巴耶 生老病死犹波涛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 愿度如海诸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