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庄严论释 第八十八课
静命菩萨 造颂
麦彭仁波切 造释
索达吉堪布 译讲
静命菩萨 造颂
麦彭仁波切 造释
索达吉堪布 译讲
酿吉钦布奏旦涅咪扬
宗内门兰钦波鄂嘉达
巴嘎达鄂灿吐谢莫到
敦巴特吉坚拉夏擦漏
涅庆日俄再爱香克思
加华头吉新拉意拉闷
晋美彭措夏拉所瓦得
共机多巴破瓦新吉罗
大悲摄受具诤浊世刹
尔后发下五百广大愿
赞如白莲闻名不退转
恭敬顶礼本师大悲尊
自大圣境五台山
文殊加持入心间
祈祷晋美彭措足
证悟意传求加持
为度化天边一切众生 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有关世俗谛的三个法相:未经观察时似而显现、一切有为法都是生灭之法、一切有为法都是起功用之法。其中前两个问题已经介绍完了,在讲最后一个问题的时候,麦彭仁波切通过简明扼要的方式,也讲了否定和肯定方面的一些教言。对于这些殊胜的教言,大家应该下工夫思维,然后真正运用到自己的心上、运用到自己的生活当中。我们现在这种讲闻佛法的机会非常难得,一定要珍惜,在这个过程中,应该付出一点心血,否则得不到真正的智慧。有时候说起来,闻思也是比较辛苦的,很多没有福报、没有智慧的人,不太愿意留下来的原因也是这样,如果这是轻而易举就可以办成的事情,解脱也就不会那么困难了。现在有些人虽然出家了很多年,可是真正闻思的机会非常少,所以希望大家在难得的闻思过程中,不要以各种理由轻易放弃。
前面已经从总的方面讲了肯定和否定的意义。分别而言,否定也有词否定和义否定两种。
任何词语都是一种遣余,比如说瓶子、兔角、石女的儿子等,这些语言在建立自本体的同时,将除自本体以外的其他法全部排除了。如口中言说“柱子”,建立了柱子自本体的同时,除柱子以外的瓶子、山河大地等全部遣除,这就是所谓的词否定。
所以说,语言都是遣余的一种有境,可以遮破非自本身的一切所诠意义,以肯定方式建立所诠的本体。比如言说“瓶子”时,瓶子以外的法依靠瓶子的词句全部遣除,而瓶子自己的本体以肯定方式得以建立。法称论师在因明论典中也说:任何语言都具有破立两种作用,破除自己以外的法,建立自己的本体。
具有真正意义的词句,比如人们可以通行的地方被称为公路,只要说到“公路”,除公路以外的其他法就会全部排除,然后建立公路这一本体。不仅名言中存在的公路等词句有这样的作用,甚至根本不符合实际道理的兔角等,一说兔角,依靠这种语言的力量已经将不是兔角的法全部排除了,兔角本身虽然无有自相,但从语言的反体已经建立了兔角的本体。或者说石女的儿子,已经将不是石女儿子的法全部排除,在我们心里生起一种石女儿子的概念,这就是借助语言在自心产生的一种总相。
这样一种排除了非兔和非角的无实法反体应该可以建立,如果这一点也不存在,所谓兔角这一概念也就无法在我们的心中生起。比如说“任何法都不存在,如同兔角”,其他人会想:兔角根本不存在。这时,不存在的一个概念会在此人心中生起。这就是语言所起的作用。
如果依靠语言的力量无法排除他法而建立所诠自己的本体,那么,在人们心中也就不可能产生那一概念,这样一来,执著为不存在的概念也就不可能存在了。或者说“一切万法无有自性,犹如影像”,由于影像无法在我们心中引发无有自性这一概念,因此,对于一切法不存在的概念也就不能了知。然而,影像的自相虽然不存在,但依靠它可以在人们心中生起影像不存在这一概念,从而了知万法的本体如同此影像一样也是不存在的。
虽然借助语言的力量可以在心中产生兔角那一概念,但除此以外,所谓的兔角,既没有以肯定的方式建立自相,也没有以否定的方式排除非他本身的法,真正的兔角即使在名言也是不可能成立的一种法。虽然不存在,通过语言宣说时,仍可排除它以外的法从而在人们心中引发这一概念,这就是词句上的否定。
义否定,分为以肯定方式成立和以否定方式成立两种。首先讲以否定的方式来成立,也就是讲有关无实法的道理。
一切的无实法,像龟毛、兔角等,其实仅仅具有排除有实法的这一作用。表面看来,人们说“兔角”,从而引发心中兔角这一概念时已经建立了一法,并且否定了有实法。或者说“无柱”,无柱的本体已经建立,然后有实法已经全部排除。但实际上,除了借助否定的力量而建立以外,丝毫不会成立无实法自本体存在这一点。
另外,我们说瓶子等有实法时,其自相以肯定的方式成立,心中也可以如是思维,间接来讲,以否定方式已经排除了瓶子以外的柱子、山河大地等其他法,因此,是以肯定与否定二者来证实的,而最主要的还是借助肯定的力量间接加以否定。
对于义否定和词否定,哪些是词否定,哪些是义否定;词否定当中哪些指有实法、哪些指无实法,义否定当中哪些是有实法、哪些是无实法,这些一定要分清楚。了知这些内容之后,对因明、中观的很多问题分析起来也会有很大帮助。
一般来说,对大圆满等胜义谛的境界如果不懂也情有可原,但是对名言的万法应该要懂,比如一说柱子,依靠这种力量遮破了哪些法、建立了哪些法?语言与外界事物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分别念与外界事物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事物与事物之间有什么关系?这些问题必须依靠因明和《俱舍论》进行分析。
所以,大家对佛教的概念、名词必须认识。如果没有认识,现在世间上各种各样的学问所研究出来的结论,比如以现在的心理学、物理学等方式解释万事万物的时候,很多佛教徒可能也不知道该如何以佛教观点来解释。不管宏观世界还是微观世界的现象,作为佛教徒担负着一定的责任,我们应该跟随大慈大悲佛陀和其他高僧大德们所宣讲的教言,将名言中一切法的本体真正精通,否则是相当可惜的!
你们也不要想:我的寿命很短暂,还是应该观想无常、念诵阿弥陀佛尤其有些人正在闻思的时候,突然在自己的心里面产生一些分别念,认为应该把闻思放下来,将所有的时光用在修行上。结果,所谓的修行更是不容易的事,你的修行依靠其他世间杂念会再次被斩断的。
大家有机会闻思经论的时候,一定要把自己的精力放在闻思上面。诸佛菩萨给我们宣讲的这些教言都是非常有价值的,以前的传承上师怎么讲,我们就照样去学,到了一定时候:“噢传承上师所指的路,对我现在的生活、修行等各方面原来都有这么大的帮助。”这时候自己会清醒过来的。
有个别道友,每一次听到一些实修方面或者观修有鼻有眼的时候,他就生起一种信心;平时遇到名言、词句、分类的时候,就开始打瞌睡、眼睛翻来翻去的,这样不太好。
对于词否定和义否定如果未加辨别,任何一个名称所表达的意义在名言中是否存在也就难以分清楚。比如兔角这个名称在名言中是存在的,而兔角所表达的意义在名言中根本不存在,因此,兔角的意义不存在这一点,通过义否定已经说明了;兔角的词句,在词否定中以肯定的方式可以存在。如果说柱子,它的词句和意义都是存在的,在柱子建立的同时,义肯定和词肯定都可以成立;间接来讲,非柱子的词句和非柱子的意义也否定了。
这样一来,像外道所承认的常有的我、大自在天、遍入天等,这些词句虽然存在,但是它的意义连名言中也是不存在的,所以希求这样的法非常不值得。以前我们说过:通达《俱舍论》,对名言不愚昧。所以,应该了知哪些法在名言中存在、哪些法在名言中不存在,有智慧的人应该寻找名言中存在的法进行破立和判断,这是非常有必要的。
对于意义的本体,倘若没有区分以否定来证实、以肯定来建立的差异,也就无法将有实法与无实法区别开来。比如柱子等法以肯定的方式存在,而兔角等法的意义只有以否定的方式存在,以肯定方式根本无法成立。我们应该了知,什么是有实法、什么是无实法,然后对有实法进行破立和取舍;对无实法,仅仅在语言上运用而已,想要寻求所谓的阳焰、二月等是毫无意义的。由此可见,鉴别此二者极其重要。
接下来主要讲非可能否定、非有否定以及另有否定三种。这三种否定,麦彭仁波切在《智者入门》中讲得比较清楚,其中也牵涉到因明方面的一些道理,稍微有点难懂。因此,希望你们首先对上面所讲的肯定、否定,以及义否定、词否定一定要分清楚。
下面在建立任何一种事物的法相时,必须以这三种否定来遣除法相的三种过失———不遍、过遍、相违。如果没有通达这三种否定,想要了知一个真实的推理也是相当困难。
无论在任何差别事———柱子、瓶子等上面,要建立一个差别法如无常等,都有以排除某一事物不具有某一差别法来建立,以及排除其本身之外的他法具有而以唯其具有的方式来建立两种。
以法相来说,在某一事物上具有的方式有三种:
非可能否定,由于微尘是无情法、识是有情法,因此排除微尘这种相违的法,从而安立识自己的法相为自明自知。由于排除了与之相反的、不容有的法相,成立了识自本体明清这一点,这就是容有的法相。或者说人的法相,排除柱子、牦牛等不容有的法相,安立为知言解义,这就是容有的法相。也就是说,以非可能否定来遣除相违的过失。
非有否定,某一事物的一个侧面虽然容有某一特法,但对事物的其他方面来说却不一定遍。比如依赖眼根生起的认知对境之识,将此安立为识的法相时必定是不遍的。因为是依靠眼根而产生的了知对境的识,只能安立为眼识的法相,如果将它安立为所有识的法相,耳识、鼻识等全部变成眼识了,这有很大的过失。因此,排除事物的所有侧面不具备的情况,可以周遍安立的那一法相———自明自知,才是识的真正法相。这就是非有否定,以此可以遣除不遍的过失。
对于某一事物来说虽然周遍,但对其他法来说也同样周遍,比如凡能作为心之对境的法安立为识的法相,由于柱子、瓶子、牦牛等很多法都可以作为心的对境,因此具有过遍的过失。因此,排除他法具有而安立唯它本身才具备这一特点,比如人的法相,可以排除其他动物具有知言解义这一特点;从识的法相来说,除识以外其他无情法全部排除,这就是另有否定。
以这三种否定断除三种过患的法相,才能被共许为无谬的真实法相。当然,建立法相时,有一种叫做本体抉择的法相,这种安立方法不一定要远离这三种过失,但因明安立的法相非常严格,必须要远离不遍、过遍、相违三个过失,才能说它是真正的法相。
有些论师建立法相的时候语言特别多。按真正法称论师的传统,语言无须太多,比如有枝有叶是树木的法相、知言解义是人的法相、具有项峰垂胡是黄牛的法相,这样来建立时,从总的方面已经远离了不遍、过遍、相违三种过患,属于真实的法相。
思考题:
1.词否定与义否定之间的差别是什么?辨别此二者的重要性是什么?
2.非可能否定和非有否定、另有否定分别是指什么?以人的法相为例,分析此三者之间的差别。怎样建立无误的法相?
所南德义檀嘉热巴涅 此福已得一切智
托内尼波札南潘协将 摧伏一切过患敌
杰嘎纳齐瓦隆彻巴耶 生老病死犹波涛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 愿度如海诸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