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根本慧论·中论广释 第三课
龙树菩萨 造颂
麦彭仁波切 造释
索达吉堪布 译讲
龙树菩萨 造颂
麦彭仁波切 造释
索达吉堪布 译讲
酿吉钦布奏旦涅咪扬
宗内门兰钦波鄂嘉达
巴嘎达鄂灿吐谢莫到
敦巴特吉坚拉夏擦漏
涅庆日俄再爱香克思
加华头吉新拉意拉闷
晋美彭措夏拉所瓦得
共机多巴破瓦新吉罗
大悲摄受具诤浊世刹
尔后发下五百广大愿
赞如白莲闻名不退转
恭敬顶礼本师大悲尊
自大圣境五台山
文殊加持入心间
祈祷晋美彭措足
证悟意传求加持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天边一切众生 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今天开始学习《中论释》论义正文部分。
乙二(抉择宣说中观之见)分三:一、宣说缘起特法;二、宣说缘起空性;三、证悟缘起之功德。
丙一(宣说缘起特法)分三:一、宣说主要特法;二、宣说其他特法;三、断除太过。
丁一(宣说主要特法)分二:一、观因缘品;二、观去来品。
【《中论释》科判:乙二(论义正文)分二:一、总品关联;二、分品关联。】
本论共分二十七品,每一品都会宣讲经部关联和品关联。
释迦牟尼佛在初转法轮时,曾宣说过十二缘起等诸法存在的道理。《阿含经》里就有这方面的教言;《大毗婆沙论》[28]和《俱舍论》[29]等小乘论典中也有如是说法。内道有实宗由此而秉持万法实有存在的观点。
虽然佛陀的确说过这样的教言,但其目的只是为接引根基尚未成熟的众生而已,实际并未真正揭示万法的实相。若从了义究竟的法门---佛陀第二转法轮的般若深义来衡量,即可了知一切万法并不存在。也就是说,小乘经典所讲的万法实有存在的道理,若用般若经典来分析并不究竟。
因此,本论经部关联所使用的教证,并非出自有部宗等小乘经典,而是出自大乘经典。
下面讲总品关联。
【丙一、总品关联:】
关于本论的总品关联,《无畏论》和《佛护论》中都有阐述。
《无畏论》在藏文当中也叫《噶里晋美》,关于本论作者有众多说法[30]。《佛护论》的作者是佛护论师,梵语音译为“布达巴乐”,这部论是以佛护论师的名字来命名。堪布阿琼等有些上师都曾于净现中得到过《佛护论》的传承。
【《佛护论》与《无畏论》中的见解认为:在全论之二十七品中,前二十五品宣说如何趋入大乘之道,最后二品宣说如何趋入声闻之道。】
【而清辩论师则不承认最后二品为宣说如何趋入声闻之道。】
清辩论师的观点与《佛护论》和《无畏论》的观点不同,他不承认《中论》最后两品为宣说如何趋入声闻之道,他认为本论二十七品全部是在宣讲如何趋入大乘之道,并且圆满解释了释迦牟尼佛第二转法轮的究竟宗义。
【阿阇梨月称菩萨也持相同之观点。】
月称论师在《显句论》等有关注疏当中,持有与清辩论师相同之观点。
【《中论释》科判:丙二(分品关联)共分二十七品:一、观因缘品;二、观去来品;三、观六情品;四、观五阴品;五、观六种品;六、观染染者品;七、观三相品;八、观作作者品;九、观本住品;十、观燃可燃品;十一、观本际品;十二、观苦品;十三、观行品;十四、观和合品;十五、观有无品;十六、观缚解品;十七、观业品;十八、观我法品;十九、观时品;二十、观因果品;二十一、观成坏品;二十二、观如来品;二十三、观颠倒品;二十四、观四谛品;二十五、观涅槃品;二十六、观十二因缘品;二十七、观邪见品。】
对远离四边八戏的空性道理,本论分了二十七品来详细阐述。第十八品《观我法品》是精华品,尤为重要,里面有很多甚深教言,主要抉择了人无我和法无我的空性。
一、观因缘品
第一品《观因缘品》,主要宣讲了因缘为空性的道理。
戊一(观因缘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已一(以理证广说)分二:一、总破四生;二、别破他生。
【《中论释》科判:丁一(观因缘品)分二:一、经部关联;二、品关联。】
【戊一、经部关联:】
【《无热恼龙王请问经》云:“何者缘生则无生,不具彼生之自性,何依缘起则空性,若知空性不放逸。”】
教证意思是,任何一法如果是因缘聚合而生,则其必定是无生,因为这样的生不具有任何实有的自性,所以任何依靠因缘聚合而起现的法必定是空性,如果菩萨了知这一空性之理,他的行为就不会放逸。
【《般若经》中也以“色法无生”等详细阐释了无生之理。】
《般若经》中也以色法乃至一切法都是无生等教言,详细阐述了无生之理。
以上即是本品的经部关联,引用了两个佛经教证来阐述无生的道理。
【戊二、品关联:】
【前面顶礼句中已经将无生的了义之理,以理证进行了宣讲,以下各品均以此二关联进行详细阐述。】
下面会运用理证做详细阐述。在佛教中,若想完整论述一个观点,必须有教证和理证。
什么是教证和理证呢?
所谓教证,就是作为立论之依据的佛经论典中的词句。在佛教当中若想立论,就必须用佛经论典中的教言来对所立之论加以印证。
所谓理证,是指有理有据的推理。比如因明和中观的推断,它们并非毫无依据的凭空想象,而是有一种确凿、充分理由的推理。
在本论当中,龙猛菩萨运用了大量理证来阐述万法不存在的道理。本论是一切中观的根本,因而非常重要。如果大家这次能深入学习,打下一个很好的基础,那么再学其它中观论典就会很容易通达。
【《中论释》科判:(品关联)分三:一、破四边生;二、别破他生;三、破缘之能立。】
【己一、破四边生:】
首先讲破四边生。虽然在名言当中,万事万物因缘和合而生的假相之法可以成立(这一点佛陀也承认,很多佛经都讲过一些法的具体法相),但在胜义当中,无论是因缘等世间法,还是涅槃等出世间法,无论从哪方面剖析,任何法都无有产生。
庚一(总破四生):
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
不共不无因,是故知无生。
一切万法不可能有产生,为什么呢?因为诸法不是自生,亦不从他法而生,也不是自生和他生两者共生,更不是无因而生,由此可知,一切万法根本无有产生。
关于如何解释这个颂词,印度诸中观论师持有不同的观点。可以说,以此为界分出了中观应成派和中观自续派。很多印、藏佛教历史典籍当中,对此都有详细说明。
中观派是如何分的呢?
总的中观创始人是龙猛菩萨,对其观点进行弘扬的是圣天论师。人们将这两位尊者的中观论典称为母中观,比如《中观根本慧论》和《四百论》等。为什么叫母中观呢?因为它们既不属于自续派,也不属于应成派,而是此二派的来源,即二派尚未分流时的中观著作。龙猛菩萨的《中观根本慧论》主要讲见解;圣天论师的《四百论》主要讲修行。
后代中观论师在抉择《中观根本慧论》的见解时出现了分歧,由此分成了中观应成派和自续派:在印度,应成派的代表人物是佛护论师、月称论师和寂天论师等。佛护论师虽然早于月称论师,但并没有像月称论师那样作广大的破立,所以,佛护论师并不是应成派的真正开创者。是月称论师在破自续派清辩论师观点的同时,建立了圆满的中观应成派。中观自续派的代表人物是清辩论师[31]、静命论师[32]和智藏论师等。
中观二派对此颂的解释有何差别呢?
应成派的佛护论师,在解释这个颂词的时候认为:一切万法无自生、无他生、无自他共生、无无因生。意思是,一切万法无论在胜义当中,还是在名言当中,即在二谛中都不会有真实的产生。
对于这一观点,自续派清辩论师造了《般若灯论》予以驳斥。他认为宣说一切法无生一定要加“胜义简别”,即必须分开二谛,在名言当中万法存在并且有产生;加“胜义简别”之后,胜义中万法才无有四边生。如果不加“胜义简别”直接说一切万法无生,那么名言当中的柱子等一切法都变成了不存在,这样会有诽谤名言的过失。
对于清辩论师的这一观点,应成派月称论师在《显句论》中予以了驳斥:加胜义简别没有必要,如果加上简别,说“胜义当中没有产生”,实际已经间接承认了在名言当中有自性生,但这根本不合理。因此,可以直接说“一切万法都不存在”,不必加胜义简别。关于这个问题,中观论师们有过很多辩论。
总之,在学这部论时,大家一定要知道:昨天讲的顶礼句是整部论的总结,它抉择了万法的胜义实相和世俗现相;今天这个颂词是中观宗分成了应成派和自续派的分界处。
有些人认为,是藏传佛教将中观宗分成了应成派和自续派。其实这种观点并不正确。中观二派的分歧,在印度佛教史上一直存在。麦彭仁波切在《澄清宝珠论》中说过:根据布敦大师《印度佛教史》的记载,中观应成派和自续派的分歧,在古代印度时期就有。
下面分析颂词的具体含义。
这个颂词主要讲一切诸法不是自生、他生、共生和无因生。《入中论》中有破四边生的广解。麦彭仁波切在《智者入门》中说:《入中论》对破四边生的方法---金刚屑因讲得很广;《中观庄严论》对离一多因讲得很广。
现在各班法师正在讲《入中论》,不知大家对“破四边生”学得怎么样?有时虽说是在学,但如果没有真正懂得法义,也不是很理想。方便的时候,我们肯定也要考试,我想看看大家对《入中论》第六地中的破四边生学得怎么样。《入中论》是一部从意义上解释《中论》的殊胜论典,大家一定要认真学。
【任何法都不是从自己而生,如果是自己产生的,则有无义生,无穷生的过失;】
“诸法不自生,”任何法都不可能从自己当中产生。“自生”主要是数论外道的观点[33]。他们认为,从自性或者主物当中可以变现出一切法。
这种观点根本不合理,如果自己能产生自己,就会有无义生和无穷生的过失。为什么呢?因为,既然果法在因中已经有了,那么生就没有任何意义,因此会有无义生的过失;另外,由于对方承许因恒常存在,这样已经产生完的果法又会再次产生,果就会无穷无尽地产生而不能停息,因此会有无穷生的过失。
【也不是从他法而生,否则,即有火焰生黑暗等一切生一切的太过;】
“亦不从他生,”也不是从他法当中产生。果仁巴大师在《中观论详解·正见之光》中说:个别外道(主要指胜论外道)和内道有实宗承许他生观点,即依靠他法而产生其他法,但这种观点也不合理,如此一来,就会有火焰当中能产生黑暗,即一切当中可以产生一切的过失。
为什么会有这种过失呢?佛护论师在《中论》注释第二十品中用“因和非因相同”的道理做了说明:如果存在他生,那么因和非因就没有了任何差别,由此,就会有“一切当中可以产生一切”的过失。(能生果乃为“因”,不能生果则为“非因”)
为什么因和非因没有了差别呢?因为,人们一般都会对因和果加以鉴别,认为这是此果的因,那不是此果的因。如果真正承认因和果以“别别他体”的方式存在,即认为因和果都有独立的自性,那么就不可避免会有这种过失,因为,既然果已经有了独立的自性,那么因对果的产生实际上就没起到任何作用。从对果不起作用的角度讲,因和非因没有任何差别,由此,一切是因非因当中自然就可以产生一切果法。
在《入中论》和《显句论》当中,也是以“一切产生一切的过失”来破他生。此理也可用中观应成派的不共四大因[34]来解释。慈诚罗珠堪布的《中论》讲义对此有阐释,大家可以参阅。
【也不是从自他二者中产生,因为有前两种过失的缘故;】
“不共不无因,”其中“不共”意思是,不是由自他二者共同产生。裸体外道承许自他共生,即由自生与他生共同产生万法。麦彭仁波切在《中观庄严论释》中对此驳斥说:由于有自生、他生两种过失的缘故,自他共生不能予以承认。
【也不是无因生,否则有结果恒时存在或恒时无有,以及因缘之勤作无有意义的过失。】
“不无因”意思是,也不是无因而产生。顺世外道承许无因生,但这种观点是最下劣的见解,会有果法恒时有或恒时无,以及因缘的勤作没有任何意义等过失。
【所以,自宗如此立宗:“能依的一切法,所依的一切环境,无论何时、何宗皆无生。”】
“是故知无生。”所以,中观宗如此立宗:一切法,无论在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都不会有真正的产生。
自续派和应成派论师对这个颂词有不同的解释方法,麦彭仁波切在此引用了几位论师的观点:
【清辩论师则认为“一切万法,于何时、何地、何宗皆无有自性生,因于胜义中无有自生故”等等,以承许自续派的观点而立宗。】
自续派清辩论师对这个颂词加了一个胜义简别---“胜义中无有自生故”,意思是,任何一个法在胜义当中,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都无有自性的产生,或者说不可能有实有的产生(格鲁派的有些大德也如此承许)。清辩论师是按照自续派承许的观点来立宗。
【月称菩萨云:“一切万法,于何时、何地、何宗皆应无生,因无有自生等故。”并由无有自生等立宗,依次建立了无有四生的论点。】
应成派月称论师对此颂未加任何简别,他说:一切万法在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都不会有产生,因为从来没有自性产生的缘故。
月称论师著的《显句论》是直接从字句上解释《中论》。有人认为青目论师就是月称论师,但我看了青目论师的《中论》注释,写得特别略,是不是还得再研究一下。
月称论师以无自性产生等观点来立宗,依次建立了无有四生,即无有自生、他生、共生和无因生的论点。
【对此,佛护论师提出:若有生,则可用无义生之过患进行驳斥。】
对此,佛护论师提出:一切万法无有产生,若有生,可以用无义生等过患对其遮破。
【清辩论师又认为:“此宗的安立,有不具备能立及譬喻之过患。”】
清辩论师驳斥道:你们应成派这样安立,有不具备能立和比喻的过患。在清辩论师著的《般若灯论》当中,很多内容都在破《佛护论》的观点。
后来,应成派月称论师主要破清辩论师的观点,并以此建立了圆满的中观应成派。他认为,清辩论师所说的能立和比喻不能成立,具有能立所立同等的过失等等。在他的《中观论疏》里对此有宣讲。
【月称菩萨对此反驳道:“此宗之能立及譬喻,乃用对方自宗已承认之观点进行破斥,故无需能立及譬喻。”】
月称论师反驳道:我们(应成派)只要用对方自宗已经承认的观点来破斥即可,不需要能立和比喻[35]。按照你们(自续派)的观点,自续推理[36]必须具足立宗、能立(因)、比喻三项,缺了能立和比喻就无法立宗,但这种观点根本不合理。因为既然你们的立宗是“诸法无自性产生”,那么能立和比喻也不可能具有独立的自性,既然如此,你们就无法承许能立和比喻存在。由此可见,你们的比喻、能立与立宗之间存在自相矛盾之处。
【并于《显句论》中引用教证对加上胜义简别的观点进行了破斥:“若为中观派,则不能以自之比量推测而立宗,以未承认他法之故。圣天论师云:‘有非有俱非,一非一双泯,随次应配属,智者达非真。’《回诤论》亦云:‘若我有少宗,则我有彼过,我无立宗故,唯我为无过。’”】
月称论师还在《显句论》中引用教证,对自续派加胜义简别的观点进行破斥:作为中观派,不能用自续之比量(自续因)来立宗,因为我们并不承认他法自相存在。
引用的教证有:圣天论师的“有非有俱非,一非一双泯,随次应配属,智者达非真[37]”,以及《回诤论》[38]中的“若我有少宗,则我有彼过,我无立宗故,唯我为无过”,意思是,只要我有少许的立宗,我就会有执取此所立的过失,因为我没有任何立宗,因此我不会有任何过失。
对于月称论师的观点,有些论师认为:因为月称论师对一切法都不承认,所以他不承认自宗有任何建立,但驳斥他宗的承认应该是有的。
以上就是中观应成派和自续派之间的一些不同观点。
本课思考题:
1、根据科判简略分析说明本论二十七品的安立方式?
第一品《观因缘品》
2、龙猛菩萨为什么在《中论》中首先破斥因缘?
3、名词解释:教证和理证。
4、为什么《中观根本慧论》和《四百论》被称为母中观,两者差别何在?
本课注释:
【28】《大毗婆沙论》:佛教说一切有部论书,全称《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玄奘译。印度贵霜王朝迦腻色迦王弘护佛教,鉴于当时部执纷纭,人各异说,便请胁尊者在迦湿弥罗国(今克什米尔)建立伽蓝,召集500位有名论师,以世友为上座,费时12年,造《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十万颂,详解迦多衍尼子的《阿毗达磨发智论》。是说一切有部的最高论书。
【29】《俱舍论》:佛教说一切有部论典。全称《阿毗达磨俱舍论》。印度世亲著,玄奘译,30卷。该论以《杂阿毗昙心论》为基础,广泛吸取说一切有部重要的阿毗达磨如《发智论》、《识身足论》、《法蕴足论》等以及《大毗婆沙论》的要义,并参考当时的经量部学说,不拘成说,根据自己的观点,把说一切有部的全部教义,概括地加以归纳而成。
【30】三论宗通史》:《无畏论》的作者是龙树菩萨,对于其他作者不太清楚。《龙树菩萨传》:……中论五百偈。令摩诃衍教大行于天竺。又造《无畏论》十万偈。《中论》出其中。
【31】清辩论师:(约490-570)印度人,著有《般若灯论》解释龙树菩萨的《中观论》,立自续因之理,创中观自续派见,为经部中观的创始人。
【32】静命论师:又称寂护论师,生于印度的东方,乃萨霍尔国王之子,曾于那烂陀寺任堪布,是印度中观自续派大论师,著述了《中观庄严论》等多部论典,后应藏王赤松德赞迎请,入藏弘法, 广传了五戒、十善、十二缘起、十八界等显宗法门; 引度七位藏人现僧伽相, 在藏地奠定了圣教根本。
【33】据数论中记载,在久远以前,当人寿二万岁之时,印度出世了一位淡黄仙人,造有诸多论部而创立了数论派。其数论中阐述宇宙万有之形成,即以二十五谛为根本原理。将一切所知法归摄于二十五谛之中,由数立名为数论派,亦名淡黄派。彼派亦有世俗谛与胜义谛的主张,许神我与自性为胜义谛,其余的二十三法属于世俗谛。或以常与无常而言,自性与神我属于常法,二十三谛属于幻化虚妄的无常法。实际上自性与二十三法本体无别,因为世俗诸法皆由自性变现,故称其为宇宙万有的本体。除了自性幻化的诸法为世俗谛外,再无其余的世俗法。数论派所许的自生,并不是世间凡夫所谓的先无后有,而是指果法在因位时本具,只不过暂时未现,一旦明现此果法时则为自生。由于前未现与显现、前未生与产生有相似之处,故可谓自现或自生。
【34】不共四大应成因:汇集相违应成因,根据相同应成因(是非相同之类推因),能立等同所立不成之应成因,他称三相应成因。
【35】比如,破诸法自生观点,只需要指出“果在因当中已有”及“果从因中出生”二者是互相矛盾的观点破斥即可,不需要能立及比喻。
【36】自续派着重建立相似胜义,使用的理论是自续推理。所谓自续推理,其宗法、能立、比喻都是自他共同承许存在的法,比如“柱子无常,所作故,如瓶。”其中柱子、所作、瓶都是自他共许存在的法。和自续派不同的是,在应成派面前柱子根本不成立,只不过随顺他宗的承许而展开应成推理。
【37】此偈出自圣天论师的《中观四百论》。意即,对有、非有、亦有亦非有(双俱)、非有非非有(双非)的边执,以一非一双泯灭之正理,随此四边之次第应当配属,即分别予以遮破,智者以此即能了达四边皆非真实。
【38】《回诤论》:龙树所著《中观六论》之一,有72偈。内容分二:一为反对论者之质疑,二为对质疑之批驳。前者乃对大乘教学‘一切法空无自性’(缘起)之根本命题,加以反驳论难者;后者则系龙树对此论难一一加以论破,而明一切法无自性,为因缘所生之学说。以上论项有十种,其中最主要之部分为有关无自性之阐述,以及自性(实体)成立不成立之论述,对反对论者之正理学派而言,本书可谓系正理学派与龙树间之论诤。
本课对应《中论释》原文:
《中论释》
——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
麦彭仁波切 著
堪布索达吉 译
乙二(论义正文)分二:一、总品关联;二、分品关联。
丙一、总品关联:
《佛护论》与《无畏论》【20】中的见解认为: 在全论之二十七品中,前二十五品宣说如何趋入大乘之道,最后二品宣说如何趋入声闻之道。
【20】 《无畏论》:噶里晋美所著,为一中观论著。其作者各说不一。
而清辩论师则不承认最后二品为宣说如何趋入声闻之道。阿阇黎月称菩萨也持相同之观点。
丙二(分品关联)共分二十七品:一、观因缘品;二、观去来品;三、观六情品;四、观五阴品;五、观六种品;六、观染染者品; 七、观三相品;八、观作作者品;九、观本住品;十、观燃可燃品;十一、观本际品;十二、观苦品;十三、观行品;十四、观和合品;十五、观有无品;十六、观缚解品;十七、观业品;十八、观我法品;十九、观时品;二十、观因果品;二十一、观成坏品;二十二、观如来品;二十三、观颠倒品;二十四、观四谛品; 二十五、观涅槃品;二十六、观十二因缘品; 二十七、观邪见品。
一、观因缘品
丁一(观因缘品)分二:一、经部关联; 二、品关联。
戊一、经部关联:
《无热恼龙王请问经》云:“何者缘生则无生,不具彼生之自性,何依缘起则空性,若知空性不放逸。”《般若经》中也以“色法无生” 等详细阐释了无生之理。
戊二、品关联:
前面顶礼句中已经将无生的了义之理,以理证进行了宣讲,以下各品均以此二关联进行详细阐述。
(品关联)分三:一、破四边生;二、别破他生;三、破缘之能立。己一、破四边生:
诸法不自生, 亦不从他生,
不共不无因, 是故知无生。
任何法都不是从自己而生,如果是自己产生的,则有无义生、无穷生的过失;也不是从他法而生,否则,即有火焰生黑暗等一切生一切的太过;也不是从自他二者中产生,因为有前两种过失的缘故;也不是无因生,否则有结果恒时存在或恒时无有,以及因缘之勤作无有意义的过失。
所以,自宗如此立宗:“能依的一切法, 所依的一切环境,无论何时、何宗皆无生。” 清辩论师则认为“一切万法,于何时、何地、何宗皆无有自性生,因于胜义中无有自生故”等等,以承许自续派的观点而立宗。
月称菩萨云:“一切万法,于何时、何地、何宗皆应无生,因无有自生等故。”并由无有自生等立宗,依次建立了无有四生的论点。
对此,佛护论师提出:若有生,则可用无义生之过患进行驳斥。
清辩论师又认为:“此宗的安立,有不具备能立及譬喻之过患。”
月称菩萨对此反驳道:“此宗之能立及譬喻,乃用对方自宗已承认之观点进行破斥,故无需能立及譬喻。”并于《显句论》中引用教证对加上胜义简别的观点进行了破斥:“若为中观派,则不能以自之比量推测而立宗,以未承认他法之故。圣天论师云:‘有非有俱非, 一非一双泯,随次应配属,智者达非真。’《回诤论》亦云:‘若我有少宗,则我有彼过,我无立宗故,唯我为无过。’”
所南德义檀嘉热巴涅 此福已得一切智
托内尼波札南潘协将 摧伏一切过患敌
杰嘎纳齐瓦隆彻巴耶 生老病死犹波涛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 愿度如海诸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