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庄严论释 第四十四课
静命菩萨 造颂
麦彭仁波切 造释
索达吉堪布 译讲
静命菩萨 造颂
麦彭仁波切 造释
索达吉堪布 译讲
酿吉钦布奏旦涅咪扬
宗内门兰钦波鄂嘉达
巴嘎达鄂灿吐谢莫到
敦巴特吉坚拉夏擦漏
涅庆日俄再爱香克思
加华头吉新拉意拉闷
晋美彭措夏拉所瓦得
共机多巴破瓦新吉罗
大悲摄受具诤浊世刹
尔后发下五百广大愿
赞如白莲闻名不退转
恭敬顶礼本师大悲尊
自大圣境五台山
文殊加持入心间
祈祷晋美彭措足
证悟意传求加持
为度化天边一切众生 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前文说:“前识所了知,自性若随后,前识亦变后,后亦成前者。”通过修行得来的智慧在缘抉择灭无为法时,其对境如果常有,那么,前识变成后识,后识也会变成前识。因为有境如果是“一”,外境也应该是“一”;有境如果是“多”,外境也就不可能是一体。
所谓的“一”只是将众多积聚的法假立为“一”。从因明的反体角度来讲,遣除非所知的很多部分之后建立一个所知,或者遣除无实法而建立一种有实法,遣除有实法从而建立无实法。
下面所讲的主要还是离一多因当中的“离一”,这一点大家一定要掌握。静命论师这种离一多因的分析方法,在其他中观论典中只是简单提及,根本没有如此广泛的论证,这就是《中观庄严论》的一个特点。麦彭仁波切在《入智者门论》中讲述中观应成派的共同五大因时,分别介绍了五大因在哪些论典中作了广讲,比如金刚屑因在《入中论》中讲得比较多,大缘起因在《中论》中讲得很多,而离一多因则在静命论师的《中观庄严论》中作了非常殊胜的讲解。所以在这里,根据静命论师的颂词,麦彭仁波切通过他老人家敏锐的智慧作了更加详细的论证。
希望每位道友在闻思修行的过程中不要松懈,始终将自己的心力和精力全部投入到闻思修行上来。有些福报不太足够的人,时而精进时而松懈,以这种态度不会掌握上述教言的精髄。尤其麦彭仁波切观察一体如何不存在的这些推理方式,大家一定要付出一番努力才能在自己的内心清清楚楚掌握,否则,即使你再聪明也只是大概了解而已,不会特别扎实。
总而言之,我们一说“瓶子”,除瓶子以外的柱子、本子等其他法已经全部排除了,因明当中将之称为语言总相;我们在心里执著一种瓶子的概念,这时,除瓶子以外的柱子、房子等其他所知万法也已经排除了,这称为分别念的总相。通过语言和分别念可以执著为一个瓶子,并且在未经观察时假立其为一体,然而真正观察时,瓶子可以分为金瓶、银瓶、铜瓶、铁瓶……金瓶当中也可以分大金瓶、小金瓶、东方的金瓶、南方的金瓶……南方的金瓶也有杭州的、厦门的等种种不同,厦门的金瓶又可以分大公司的金瓶、收藏家的金瓶……因此,不论是心里的概念还是语言的总相,对所谓的“一”真正去观察时,根本没有一个整体的“一”存在,在语言和分别念没有穷尽之前就可以不断地分析下去。
那么,从外境上是不是也可以这样分呢?可以分。我们所执著的一个整体的瓶子,其实是由各种微尘组成的。对于组成粗法的微尘,有些人认为可以一直分到无穷。但这种说法,前译派的有些中观论师并不承认,为什么呢?从语言和分别念的角度,说可以无穷无尽分下去倒也是可以的,但从外境角度如此逐渐分析下去,最后就已经变成空性了。由于真正的微尘根本不会存在永远也分不完的情况,因此说,一切万法都是空性的,不论“一”还是“多”,全部都是假立的。对于这个问题应该深刻了知。
当然,按照小乘观点来讲,外境上最细微的就是无分微尘,心识上再不能分的就是无分刹那。但真正来讲,无分微尘再也不能分的时候已经变成空性、消于法界了,而无分刹那再也不能分析下去时,即是所谓心的本体。最终,在整个万事万物当中,不管是粗大的法还是细微的法,始终得不到再无法分、唯一整体的一个法。
从器世界来讲,最细微的就是无分微尘;从有情世界或者心识来讲,最细微的则是无分刹那。不论无分微尘还是心识刹那,在未离开能缘心识之前,都可以一直不断地向下分,一旦离开能缘的心识,它的这种一体还存不存在呢?当然不存在。小乘论师也好,中观论师也好,对于这样的微尘和刹那不断破析,最后根本不可能出现一个成实的法,否则就变成常有了。如果你说还可以再分的话,那小小的微尘与须弥山应该没有差别了,因为对须弥山不断分析时,会有无穷的微尘;对微尘再分时也有无穷的微尘,二者都是具足无穷微尘的物质,故而不会有任何差别。
因此说,不论有为法还是无为法,凡是真实安立的“一”就不可能成立,唯是一种假立的“一”而已。
比如说“前识的对境是某一法、后识的对境也是某一法”,这只是将刹那的许多法假立为“一”罢了。从时间角度来讲,我们认为:前一刹那所见到的柱子和后一刹那所见到的柱子在本体上是一体的。但实际上,前刹那的柱子和后刹那的柱子只不过是时间的相续接连不断,前一刹那的柱子微尘许也不会存在于后刹那的柱子之上。对于这样的无常性,由于时间相续上的一种错乱因而使我们未能获得认知,造成了前刹那柱子与后刹那柱子一体的错觉。
再比如说:在同一个时间当中,经堂里的道友同时见一根红色的柱子,甲说:“我见到了这根红色的柱子。”乙说:“我也见到了这根红色的柱子。”正在见红色柱子时,只不过每个人面对的方向不同,但每个人都认为见到了同一根柱子。实际这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甲所见到的柱子这一设施处,与乙所见到的设施处不可能成为一个整体。东方的道友所看到的设施处,与西方道友所看见的设施处并不相同,如果相同,东方道友的眼识应该变成西方道友的眼识,但这也是不可能的。那么,所有道友见到的是什么呢?由于这根柱子具有红色、圆形这类相似的形象,因此大家异口同声地说:见到了同一根柱子。实际并非如此,我们只是将众多微尘的聚合、形象相似的法执著为“一”而已,实际上并不是一体的。
总而言之,上述各种各样的推理方法基本一致,只要通达其中一种推理,其他的推理方式也就非常简单了。所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存在一个实有的对境,这一点必须要明白。
当然,对于能起作用的有实法来讲,的确存在诸多分类,不是唯一实有的一体。这时有人会想:无实法无有分类的缘故,它是不是应该成为本体实有的一个整体法呢?实际上,这也是一个错误的想法。
从无实法的本体上讲,的确不可能存在种种分类,然而,所谓的无实法只是分别念的一种假立,遮破了实法以后建立为不存在的单空,称之为无实法,这是暂时的无实法,如无瓶等。还有本来不存在的无实法,如石女的儿子、兔角、龟毛等,这些法永远都不可能存在。
从总的方面来讲,可以存在“无瓶”和“永无”的分类。分别来讲,“无瓶”同样可以分为无金瓶、无银瓶……无金瓶当中也有无大金瓶、无小金瓶……无小金瓶当中也可以分出很多类别。因此,无实法并非没有分类———有实法有多少种分类,无实法也同样具有这么多的分类。
人们只不过是将遣除各自本身所破的这一分,称为无实法而已。比如,遣除柱子的本体以后,心中认为柱子没有,这就是所谓的无实法。在我们的分别念当中,无实法的分类多得数不胜数,除心以外,所谓无实法独一无二的本体,在这个世界上一丝一毫也不会存在。由此可以推出:不仅有实法不存在独立唯一的法,无实法也并非独立唯一的自性。除有实法和无实法以外,还存不存在一个独立唯一的法呢?根本不可能存在。
只要成为识的对境,就说明这个法绝对不是实有唯一的。如果实有唯一,就绝不可能在心前显现。如果在心前显现,三界轮回的所有众生,要么唯一见到这一法,除此之外不会有任何分类;要么所有众生都见不到。但是,世间上的万事万物,一部分众生可以看见,一部分众生看不见,因此说任何法都不可能成为实有。
此处所说的推理方法,个别人可能会与因明当中的遣余混为一谈,但这样也是不合理的,大家应该细致分析。
真正来讲,在这个世界上无论如何都不会有实有一体的法。但假设存在这样一种法,会出现什么样的过失呢?假设实有存在这样一种微尘法,在它的本体上不可分割为他法,这样一来,除这一微尘以外,其他的一切所知万法必定不会存在。
有人可能会想:为什么会出现这一过失呢?当然,从名言来讲,一个微尘也是假立的,依靠这样假立的微尘积聚,可以成立成千上万的法,这一点不会出现任何过失。但不是假立而是真正存在一个不可分割的法,那么,其他任何法都将不复存在。不仅是微尘,在所知万法中,无论有为法还是无为法,只要它实有存在,就只有这一法存在,其他法根本没有存在的可能性。
假设微尘实有存在,那么,首先从方向角度来说,由于这个世界成千上万的众生不一定全部看得到这一微尘,我们可以分析:没有看到微尘的这一部分在微尘上存不存在?比如经堂里的柱子如果真正实有,十个人当中有五个人已经看见了柱子,这五个眼识见到的部分应该在柱子上存在;其他五个人没有看见柱子,没有看见柱子的五个眼识在柱子上存在还是不存在?如果说不存在,那么,未看见的眼识不存在的缘故,这五个人应该看见柱子了。反过来,你说这五个人未看见的部分应该存在,既然存在,第一个人未看见的部分与第二个人未看见的部分是一体还是他体?一体的话有很大过失。因为是一体的缘故,五个人未看见的眼识应该变成一个眼识,于是成了只有一个人没有看见而已。如果是他体,柱子上已经出现了第一个人没看见的部分、第二个人没看见的部分……如此一来,柱子的唯一一体不能成立,因为在柱子的本体上并非心假立而是真实存在了多种分类。
承认世界上有一个实法的话,任何众生未能见到这一法的部分都应该在这一法上存在。如果说不存在,所有未见到这一法的众生也应该见到这一法。比如,现在喇荣山沟里有五千人没有见到经堂里的柱子,那么,柱子上应该有五千个没有看见的部分;另外有五百人已经看见了,那么,柱子上还应该有五百个看见的部分。这些部分究竟是一体还是他体?真正去观察时,要么所有的人变成一体,要么柱子实有一体不能成立。为什么呢?首先,没有看见的部分与看见的部分不能成为一体。比如一根柱子,天授从来没有看见过,而慈氏已经见过,未见柱子的眼识与见到柱子的眼识如果一体,天授与慈氏的眼识已经成为一体;如果是他体,柱子的本体应该成为可分,也即可以产生眼识的部分和不能产生眼识的部分,由此导致柱子实有一体的观点也将土崩瓦解。
再者,从时间方面进行分析,一切有情的劫、年、月、日、时、刹那的无量心之中,有多少心不执著这一对境,它也就要分成等同不执著之心数量的法。比如现在喇荣山沟的这座山,第一世敦珠法王那个时代的众生就可以见到,现在我们这一代人还是可以见到,我们之后的修行人仍然可以见到,但实际上是不是这样呢?正如上述所说,如果承许确实如此,则会出现“前识变成后识、后识变成前识”的过失。或者,如果这座山常恒实有,那么,克林顿、布什等从未来过的人未见到这座山的眼识,以及在座道友见到这座山的眼识,此二者在这座山上存不存在?如果存在,这座山就不能成立为实有一体,因为出现了能见的眼识与未见的眼识这两个部分。
这种推理方法非常尖锐,但需要注意的是,此处的推理方法与因明当中的遣余应该进行区分。
这以上,从未看见的角度,分别对时间和方向两个方面进行了分析。
非识非瓶等非本身的所知部分有多少,就能分为数目相同的法。比如说柱子,是无情法的缘故,柱子不是意识,这一部分应该在柱子上存在;柱子不是瓶子,这一反体也应该在柱子上存在;另外,柱子不是牦牛、不是马匹、不是大象、不是印度人等,各种各样的反体都应该在柱子上存在。如果你说不存在,柱子应该是大象、是印度人了;如果你说存在,这并不是语言或者分别念显现的一种反体,而是真实存在,那柱子也应该穿上印度的服装了……所以,在柱子上可以有很多不同的种类,比如柱子是有为法,柱子是所知法、无情法、微尘法……从反体来讲,它的分类同样多得不可胜数,这样一来,柱子肯定不是唯一的实有法。
反过来说,以多少不同方向、不同时间的识来缘对境,也同样可以安立尽其各自能缘数目的微尘法,心假立的部分有多少,对境也将变成同样多的数目。比如说微尘,从否定的方面可以有上述很多分类;从肯定方面,微尘是细微的法、是所知法,这不仅仅是口头上说,细微、所知等应该都是存在的。
在这个世界上,不论任何一法都可以从正反两方面分成很多很多类别。既然如此,究竟其中的哪一个法是实有法呢?根本不存在一种实有的法。
通过学习本论,的确可以产生一种“没有一个真实的法”的殊胜定解,这时,我们对“一”的执著也会消失殆尽。前两天有个人给我打电话,他说:“我现在三十多岁,仍然是一个人,我现在婚姻、家庭、工作……什么都没有,连一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您看我怎么办呢?您一定要给我指一条路……”其实真正通达了本论所说“一”不存在的道理的话,所谓的“我一个人很孤独……”也是根本不成立的,因此也就没有必要为了“我只有一个人”而愁眉不展了……
这所有法之中的任何一法,只要承认一种实有的“一”,任何人也就不可能见到这一法。实际上,世间的人们太过愚痴,所谓的“一”只不过是口头上的一种立宗而已,真正可靠的依据谁也找不到。无论微尘还是柱子,在如此众多的有实法、无实法当中,根本找不出一个不可分割的法。然而,名言中可以通过假立的方式,将具有众多分类的法安立为“非一”,将不可分割的法安立为“实一”,除此之外,真正所谓的“实一”和“非一”在万法当中的确是找不到的。
概括地说,在所知万法这一范畴内,不论本体如何,如果存在一个真实独一的法,十方三时的无量诸识也就只能唯一缘它,除此之外,不可能去缘其他的任何一法。比如说柱子,假设它真正实有,正如上述推理:一百个人中有九十个人看见柱子,这九十个人的所见不可能相同,这样一来,柱子上应该分为九十个部分;而且,另外十个人未看见的部分也应该在柱子上存在,否则这十个人也需要看见柱子。既然未见的十个部分和已见的九十个部分都在柱子上存在,所谓的柱子就不可能成立唯一的一体。所以说,真正唯一一体的法,百分之百的众生都应该看见它,而且见的时候不能有分割,全部是以一体的方式来见,这时,此唯一的实法可以成立。但这样一种实法,在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都遍寻不得。在自相续中如果真正生起这种定解,就说明此处的推理已经基本上明白了。
因此,这种实法———柱子如果存在,那么,除了这一柱子以外,十方三时中的任何其他法也就不可能存在,到最后,见到柱子的有境也将不复存在。也就是说,柱子如果是唯一一体,所有能缘的识也应该以一体的方式来缘,因为境与有境不能分开存在,否则,在柱子上必定会出现一种分类,从而失毁柱子唯一一体的立宗。
所南德义檀嘉热巴涅 此福已得一切智
托内尼波札南潘协将 摧伏一切过患敌
杰嘎纳齐瓦隆彻巴耶 生老病死犹波涛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 愿度如海诸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