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根本慧论·中论广释 第四十九课
龙树菩萨 造颂
麦彭仁波切 造释
索达吉堪布 译讲
龙树菩萨 造颂
麦彭仁波切 造释
索达吉堪布 译讲
酿吉钦布奏旦涅咪扬
宗内门兰钦波鄂嘉达
巴嘎达鄂灿吐谢莫到
敦巴特吉坚拉夏擦漏
涅庆日俄再爱香克思
加华头吉新拉意拉闷
晋美彭措夏拉所瓦得
共机多巴破瓦新吉罗
大悲摄受具诤浊世刹
尔后发下五百广大愿
赞如白莲闻名不退转
恭敬顶礼本师大悲尊
自大圣境五台山
文殊加持入心间
祈祷晋美彭措足
证悟意传求加持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天边一切众生 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现在继续学习龙猛菩萨所造的《中观根本慧论》。
甲二、(论义)分三:一、宣说见解而顶礼;二、抉择宣说中观之见;三、忆念恩德而顶礼。
乙二、(抉择宣说中观之见)分三:一、宣说缘起特法;二、宣说缘起空性;三、证悟缘起之功德。
丙一、(宣说缘起特法)分三:一、宣说主要特法;二、宣说其他特法;三、断除太过。
丁二、(宣说其他特法)分五:一、抉择法我空性;二、抉择人我空性;三、抉择有实法为空性;四、抉择时间为空性;五、抉择轮回为空性。
其中前面法无我和人无我已经讲了,现在抉择有实法为空性。
戊三、(抉择有实法为空性)分二:一、破有实法之本体;二、破彼之能立。
其中第一个已经讲完了,现在是第二个。
己二、(破彼之能立)分三:一、破有实法之作用接触——观和合品;二、破因缘之能生;三、破暂时缚解。
庚二、(破因缘之能生——观有无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辛ー、(以理证广说)分四:一、破四边性;二、别破自性他性;三、修习离边中观;四、认识所离之二边。
壬ー、(破四边性)分四:一、破自性与他性成立;二、破有实无实法成立;三、呵斥所破之见;四、结合教证而说明。
癸一、(破自性与他性成立)分二:一、破自性成立;二、破他性成立。
子一、(破自性成立)分三:一、自性由因缘而生则无义;二、自性由因缘而生则相违;三、宣说名言中的自宗。
丑一、(自性由因缘而生则无义):
自性从因缘中产生是不合理的。《观有无品》主要是指我们平时说的有实和无实。在《俱舍论》里面也讲了,起功用的比如柱子瓶子等等这些叫做有实法;无实法是指虚空、石女的儿子等等。
这一品为什么这样讲?因为有部宗认为一切万法应该存在。为什么存在?有实法的本体存在,无实法的本体也存在。为什么说一切万法不存在?从这个方面出现一些辩论。然后中观者就站在自己的立场上破斥对方的观点。
众缘中有性,是事则不然。
如果自性由因缘而生,那就没有什么意义。对方主要是有部宗。在讲《俱舍论》的时候也是清楚的,有部宗认为一切万法的自性实有存在。
比如未来的法在未来的位置上应该存在,只不过因缘具足的时候,未来的法就已经迁移到现在而成为现在法。有部宗认为万法应该在各自的因缘上早就已经存在,只不过因缘聚合的时候,本有的法再重新现前而已。以前我们讲得绳的时候讲过。
中观宗驳斥:所谓未来法存在的自性是不合理的。为什么不合理?“众缘中有性,是事则不然。”如果未来的法现在已经具足了,比如种子上面未来的苗芽,现在都原原本本已经具足,未来的果的本体完全已经具足,那就没有必要重新让它产生。就像现在的苗芽都已经存在,有没有必要再次产生?根本没有任何必要。
按照有部宗的观点,他们认为未来的法现在都已经存在。但是我们可以进行观察,所谓的未来法的本体存在,那么依靠各种各样的因缘再去产生也是没有任何实义。比如我们现在所看见的柱子已经存在,有没有必要现在再聚合一些因缘?就根本没有必要,它的本体已经成立。
从这个角度讲,既然本体已经成立,就没有必要因缘聚合。即使因缘聚合也是徒劳无益,有这个过失。这里主要是破有部宗的观点。
丑二、(自性由因缘而生则相违):
性从众缘出,即名为作法。
性若是作者,云何有此义?
自性如果从因缘中出现,那它就是一种所作法,已经是改造的法,不是原来的本性。“性若是作者”,如果本性是别人通过因缘所作,那么为什么叫性?它的本性不能这样安立。字面上可以这样解释。
因为对方主要是经部宗和唯识宗。他们认为所谓物质的本性,以前在因的上面,也就是说在种子上面,不一定原原本本地存在。只不过因缘聚合的时候,事物的本体后来就重新产生,这个跟前面的有部宗完全不同。
有部宗认为未来的法在现在的位置上已经存在,经部和唯识宗认为未来的法在现在种子的本体上不存在,因缘聚合的时候,事物的本体开始重新产生。对方承许这样一个观点。
中观宗继续驳斥:这种观点也不成立。事物的本性有两种,言中的本性和胜义中的本性。名言中的本性依靠各种各样的因缘而起,这一点我们也可以承认。比如名言中火的本性就是热性的,水的本性就是潮湿的,风的本性就是动摇的,地的本性就是坚硬的,空的本性就是无阻碍的,一般的论典里面就是这样讲的。
我们说名言中火的本性就是热的,但是火的本性是不是时而热时而不热?根本不是的。这个事物从产生到最后灭亡之间,一直不改变它自己的性质,这个就叫做本性。名言中的本性,比如说:一个人好的本性,从小到现在好的、善良的人格一直是不改变的。就像格言里面所讲的那样,好人遇到违缘的时候,再怎么样都不会舍弃自己善良的本质。
比如风始终都是飘动性的,有些人可能会这样想,土或者水这些也是有跳动的,这个是不是有风的本性?偶然跟其他因缘聚合的时候,会有它的本性。但是风始终有这种跳动的本性,火始终都是有一种热性的本性,这就是风和火本有的名言中的相。
胜义中任何一个法有没有这样的实质?是没有的。有部宗和经部宗认为胜义中也应该有这样的本性。如果认为名言中的事物本来的自性存在,这一点中观应成派也不否认,在如幻如梦和迷乱中,每个法都有其不同于其他法的本性。
对方认为胜义中万法具有自性的观点也得不到真正的论证。对方所承认的胜义中诸法具有实有自性,如果是从因缘而出,那么就不叫它的自相,为什么不叫本性?因为原来它没有产生,后来通过各种因缘已经产生。比如把玻璃放在一个花色的布上面,那么原来的本体已经改染,显现出另外一种颜色。但是玻璃的本体是不是这种花色?肯定不是。如果花色是它的本体,那么玻璃不论放在何处都应显现花色,根本不可能有其他法来改染。这样一来,事物的自性就不能由因缘而生。如果因缘而生,那它就已经成了所作法,是所作法就绝对不是自性。
所谓的性如果是所作的,那么有什么样的意义?根本没有什么意义。比如从佛经里面讲,如来出世也好、如来不出世也好,一切万法的本性就是这样的,这个也有教证的。如果依靠其他因缘而变成另一个法,那么说明它就不具有自性。
因此经部宗和唯识宗的观点也不成立。如果法的自性可以改变,重新产生一个新有的本体,这个说法不合理。
丑三、(宣说名言中的自宗)
宣说了中观宗自宗在名言中并不否认事物有其不共的特性或者本体。
性名为无作,不待异法成。
当然胜义中一切万法没有本体,这个我们前面已经讲了。中观宗也不否认在名言中任何法都有其本性。所谓本性是什么?名言中承认本性必须有三个特点:无作、不观待、不异法。
其他的讲义里面也有分两个方面来阐述的,果仁巴的讲义里面,一切万法的自性在胜义中来讲确实是离一切戏论,所谓的自性由因缘而产生是没有的、自性而产生也没有、他性而产生也没有。
但是在名言中每一个法都有其跟其他法不混杂的独特的本性,就像火的热性就是无作,没有改造。意思就是说,火始终都是热的。有没有今天火变成冷的,或者今天热明天不热的情况?没有。无作就是没有改造,在名言中事物的本性不会被任何其他因缘改变。
名言中每一个法不观待其他法而成立,就像名言当中火的热性不观待水,也不观待土等任何其他法。
“不异法”意思是不变成他法。在藏文中异法的名称不是很明显。但是果仁巴说是不变的法。意思就是说在名言中火的热性永远不变。自从它开始形成到最后灭亡之间,它的本性不会有改变。
在胜义中一切万法确实都不成立。所谓的不观待的自性也不成立、无作的自性也不成立、不变的自性也不成立。虽然在胜义中不成立,但是在名言中这些自性还是应该成立。
是不是名言中事物的本性也不存在?并不是这样的,现在任何科学检验或者观察测验的时候,每一个事物有它本来的性质,这个性质我们中观派认为是名言中的性质。比如说刚才说名言中火的热性成不成立?这个我们前面《观燃可燃品》里面已经讲了,在胜义中火的热性不成立,名言中成立。
这一点中观应成派的论师,像月称论师和寂天菩萨在他们的论典中也是承认的。因此为什么麦彭仁波切也是在其他的中观论典里面说:毀谤或者损减名言的中观派是没有的,中观派的境界再高,实际上它还是随顺世间承认名言中的所作所为。
比如我们问月称论师:你是中观应成派,抉择空性见解的时候一切万法都不承认存在,但是你在名言中,吃糌粑会不会很舒服,或者会不会吃不饱?月称论师是印度人不一定很习惯,但实际上他还是会承认的,说:“对对对,我今天吃了糌粑,身体都不舒服,但现在还好了一点点。”也有这种可能。
所以在我们自宗中,应该是承认名言中诸法自性成立。
子二、(破他性成立):
法若无自性,云何有他性?
自性于他性,亦名为他性。
按照有部宗的观点自性不成立,经部宗的观点自性也不成立。总的来讲因缘而产生的事物其本体根本不成立。这个问题前面已经抉择完。
“法若无自性”如果任何一个法它的自性不存在,怎么会是有他性?因为自他互相观待。如果柱子自己的本体都没有,观待柱子的瓶子的他性有没有成立的机会?根本不可能有,任何一个法互相都是观待的。
尤其是自他,此岸彼岸或者上下、常断等等在世人眼中也是公认的观待法。前面通过两种观察方式来抉择的时候,不管是什么样因缘而产生的自性,或者是相违、或者是没有意义。既然一切万法的自性根本不可能成立,他性怎么会成立?根本不可能成立。
“自性于他性,亦名为他性。”如果自性成立,当然我们可以说成立,但是所谓的自性也依赖于他性。如果没有依靠各种各样的因缘,自性也没办法成立。
人们都认为所谓的种子的本体是成立的,其实种子的本体也不成立。为什么?因为种子由很多微尘组成,这些微尘也是各种因缘聚合在一起,比如东边的微尘、西边的微尘。每一个微尘有颜色、形状以及色声香味等等很多外境的特法。这样一来任何一个法没有一个是独立自主的,所谓的自性也依靠他性,那么怎么会成立自性?是不可能的。
这样一来自性不成立,因为要依靠他性。他性肯定不成立,自性不成立的缘故。所以它这里由自他互相观待的方式来抉择他性不成立。
这是我们刚才破他性成立第一个问题。自性他性成立的法己经破完了。
癸二、(破有实无实法成立)分二:一、破有实法;二、破无实法。
子一、(破有实法):
离自性他性,何得更有法?
若有自他性,诸法则得成。
对方认为:所谓的自性、他性确实不存在,但是有实法的总相应该成立,以有实法的总相可以成立有实法的存在。
这种说法不合理,所谓的有实法是能起功用的法。比如说人为什么安立为有实法?因为人能知言解义。但是你们所承认的有实法的总相或者有实法的本体也是不能成立的。
为什么不能成立?“离自性他性,何得更有法?”一切万法自性和他性根本不可能存在,为什么自性不存在?因为通过因缘而产生,前面通过各种观察方法抉择了所谓的自性不存在。既然自性不存在,观待它的他性也就不存在。任何一个法如果离开了自性又离开了他性,它的有实法的本体从什么地方可以建立?根本不可能存在。
若离开自性和他性,怎么会得到它的本体?根本不可能得到。我们现在也是可以看得出来,不管世间中任何一个法,如果要建立,那就应该是自性建立或者是他性建立。
当然名言中有些法是自性产生,也是可以这么说,也可以说观待其他法,他性成立。但是对方也并不承认名言中假立的法是所有的法。所以凡是离开了自性他性的一切法根本就得不到。
“若有自他性,诸法则得成。”这是中观宗用假设句来反问对方。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一个法既有自性,也有他性,那你们所承认的有实法的观点可以成立。
但实际上这也是你的空想,根本就不可能。为什么?用胜义量来观察,所谓万法的自性根本没办法成立,他性也没有办法成立。如果他性和自性都没有成立,那么任何有实法建立的方式有没有?根本没有。如果有建立的方式,那石女的儿子、虚空中的鲜花应该都可以成立。
所以,从实际生活或者从智慧观察的角度来讲,一切万法确实在胜义中找不到任何自性,其本体了不可得。我们经常在有关教证中也是讲到,没有见才是最殊胜的见。意思就是说:我们在观察万法的过程中,就根本没有找到其本性,这实际上才是最殊胜的见解。
法王如意宝曾经这样讲过:如同一个人丢了牦牛,他去寻找牦牛,牦牛就在那里,但是没有找到,这不是正量;牦牛确实不在那里,也没有找到,这才是正量。同样的道理,我们在观察事物的过程中,如果它的本体存在,我们却没有找到,那么这是非量;如果它的本体确实在胜义中本来都是离一切戏论,然后我们观察的时候没有得到,这就是正量。
并不是去观察的时候就空了,没有观察的时候就出现了,实际上诸法实相远离一切戏论,只不过我们以智慧观察见到了这一点。而众生一直被各种无明烦恼所染污,以前根本没有注意过,通过善知识和殊胜论典的指点,现在基本上是知道,不管是自己心还是万法的本来面目,原来就是如此。这种有境的智慧非常符合万法的实相。从因明的术语来讲,这就是以事势理而成立。事物本体的规律就是这样的。
下面在讲义上过一遍:
十五、观有无品
丁十五(观有无品)分二:一、经部关联;二、品关联。
戊一、经部关联:
【《妙力伏经》云“色法不具有实无实”等,】
色声香味等任何法都不具有实无实。
【宣说了万法不具备有实无实的道理】
戊二、品关联:
【如果对方提出:诸法的自性是存在的,因为观待因缘的缘故。任何不存在自性的法都不应该观待因缘,如同虚空中的鲜花一样。佛陀也说过“诸法自因缘而生”你们难道还敢不承认这一点吗?】
农民、牧民都承认依靠各种各样的因缘产生这样的法,这一点最愚笨的人都承认,你们中观派难道比牧童还笨?因缘而产生的法怎么会否认?不应该这样吧!对方这样认为。
下面龙猛菩萨说:你们所懂得的我们肯定会懂,我们中观论师并不是一点都不懂的人,名言中的农民种庄稼,像这样简单的因果肯定会承认。只不过是你们太愚痴了,世间人对各种各样不存在的东西认为存在,这种说法不合理。
下面抉择这个问题。
【诸法的真如性是虽然不成立因缘却在名言中依靠因缘而产生,犹如幻觉一般了无自性。为了阐述这个道理而宣说本品。】
在诸法的实相中因缘全部不存在,不过在名言中因缘不虚,因果也是毫厘不虚,一定是存在的。
此品分三:一、遮破四种戏论;二、呵责相违之见;三、教诫修习中观。
己ー(遮破四种戏论)分二:一、遮破自性与他性;二、遮破有实与无实。
庚一、遮破自性与他性:
这里全部合在一起这样讲。
【只有在没有自性的前提下,才能依靠因缘而产生;】
首先麦彭仁波切在这里分析了所谓的自性是怎样产生的。如果因缘而产生,那么这不是真正的自性,主要分析这个问题,在这里面用了一定的篇幅。
然后宣讲了所谓的自性和因缘之间的关系,在这个方面作了一个详细的分析。希望大家学习的时候,每一个讲义有不同的特点,我觉得这个讲义译的也比较易懂,所以在讲义上的内容没有着重地发挥,但是你们也不要认为这个讲义上可能是没有什么的,就马上过一遍,比我读得还快,如果是这样那就已经失去了学习讲义的利益。
【如果自性存在,则在任何时候也不可能依靠因缘而产生。】
如果胜义中自性存在,那么依靠因缘不可能产生。
【如果诸行与苗芽等法的自性存在,则不应该从无明与种子等因缘中产生。】
比如说十二缘起里面的行的本体存在,外缘起里面的苗芽的本体存在,《智者入门》和《倶舍论》里面这个叫做外缘起和内缘起。这个大家学十二缘起的时候应该记得清楚。
诸法的行和苗芽依靠无明和种子而产生。但是如果本体确实存在,那就不可能从这些因缘中产生。
【如果自身的本性已经存在,则不需要因缘。如同现在的诸行与苗芽一样。】
这是刚才讲的有部宗的有些观点。在本体上是已经存在的话就没有必要。它这里分析的时候,下面颂词的意思还是有一些,刚才有部宗的观点在这里破了。
【如果对方认为:虽然在诸法产生之前,不存在自性,然而却最终从因缘中产生了自性。】
这是经部宗的观点。就是靠因缘的聚合而产生,实际上本体中也是。
【这种说法有导致诸法成为有为者的过失。】
有为者指的是所作的过失。
【如果对方又反问:即使这样承许,又怎么会相违呢?这样承许是不合理的。因为相互违背的缘故。如同水与暖热的性质一样,】
原来是不存在的,如果现在重新要依靠因缘而产生,那就违背了它自己的本性。比如水是温热的本性,那就不符合。同样的道理,所以这种说法不合理。
【这并不是该法自身的本性,所以不应该是它的自性。如果对方又反问:那么所谓“自性”的情形究竟应该是怎样的呢?所谓的“自性”到底是什么样呢?所谓“自性”,是指该法本身不可改造的实相。任何经由改造以及自因缘而生的法,因为不具备其原始的本性,所以不应该成为其自性。如同被染上色彩的水晶一样。】
水晶球上面画各种各样的染料,来现出各种各样的色彩,这是不是水晶的本性?肯定不是的。
所谓的本性,它的本质是不能改变的。有些道友会说,我这个人很坏,但是为什么你很坏?因为有时候我的烦恼特别重。烦恼特别重不一定是很坏,有时候不也是烦恼很轻吗?那你不就是变成好人了?
所以如果你真是恶人,那就永远都是坏的,没有一个好的时候,这才叫做真正的恶人。但在名言中这样的恶人和好人也非常难找。所以我们的本性也并不是不可逆转,还是可以改变的。
【因此,无论在任何时候,都不成立并非自因缘而生,其本体经得起观察的自主性。】
这个可能连在一起好一点,意思是说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成立或者不是因缘而生而且它自己的本体经得起观察的独立自主的本性。
【所谓“此法自性存在”之说,也即自性成立的法,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存在。】
自性成立的法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存在。在胜义中自性存在,这在任何时候也不可能。当然名言中自性存在,在任何时候还是可以有的。
【从自性不可得即为实相的角度而言,便可称之为“现见胜义实相者”。】
我们寻找的过程中,它的自性根本得不到。有也得不到、无也得不到、自相他相都得不到,这个可以称之为“现见胜义实相者”。
【名言中所宣说的“现见此法”,(在胜义中)无论如何也不可成立。】
可以说在名言中现见了实相法。因为在名言中观察的时候根本得不到,得不到就可以说是现见胜义法。比如我们心的本体通过大圆满的修证,在观察的过程中,最后始终也没有得到。而且认识它的本性的时候,在名言中来讲这个是开悟者、这个是已经现见了胜义者、这个是已经证悟者。在历史上也有很多汉地高僧大德比如印光法师等等大家公认的开悟者,名言中可以这样说,但是胜义中有没有现见实相者和开悟者?这也是没有的。
【(佛经说的)“彻见虚空……”、“不见乃为最殊胜之见”等等】
没有见到就是最殊胜的见,《定解宝灯论》里面也是有,不见就是最殊胜的见解。在名言中也是可以这样讲。其实,这个不分行也是可以的。因为是对前面的道理进行论证。
【说明所谓什么也见不到,并非像盲人一般因不能见色法,故只是将见法遮破,】
所谓的什么都没有见到,也并不是因为在胜义中或者你观察的时候什么都没有见到。但是这个与盲人没有见到色法完全不相同。盲人没有见到,只是遮止了色法而已。
【而是照见一切戏论无有自性的觉性智慧,就像明眼人现见虚空(或色法)一般。】
比如说有眼睛的人看到前面什么法都不存在,只看一个空间,啊!这个地方什么都没有,他把事物的本来面已经照见。
同样的我们观察一切万法的时候,根本最后见不到任何法,称之为见到胜义。所以在这一段麦彭仁波切还是讲了很殊胜的窍诀。在名言中见到的界限是什么?胜义中的不见这个界限是什么?为什么人们经常说开悟,已经见到了,这是从名言角度来讲。用智慧来观察,一切万法不存在。其实这是一种胜义的实相的境界。
但是人们称呼的时候,就是说这个人已经开悟了、这个已经见了。实际上他并没有见到。哦!我现在已经开悟了,前面有一个大象存在,或者文殊菩萨真正已经来到我的前面,释迦牟尼佛来到前面,我现在开悟了,把佛陀看作为相,就不一定是真实的开悟。
通过中观的观察方法,就叫做观察而开悟。其他的密法有些窍诀,安住而明观。最后见到的话就是安住而开悟。不管你安住而开悟,或者观察而开悟。最后一切万法的本来实相真正见到的时候,所见的没有什么实有的东西,但实际上你真正是已经通达了事物的本性。这个人们都可以称之为开悟者。在名言中可以叫做照见。不是盲人没有见到色法,而是就像明目者见到色法不存在的道理一样。
在这些比喻上面,有甚深的意义在里面。
【如果对方提出:这样一来,虽然因为遮破了渚法存在自性的可能,从而遮破了自法。但是,因为并没有遮破他法本性存在的可能,(所以他法的本性还是可以存在的)。】
可能当时麦彭仁波切在有些论文上面有一些记录。本来这个是我们刚才分的下面的科判里面的内容。这个跟前面的内容还是有一点差别。
【既然无有自性都已经成立,那么作为其分支的他法自性,就不可能存在成立的理由。】
自性没有的话,他性怎么会有?
【前译派所翻译的“本性”,与后译派所翻译的“自性”,只不过是翻译上的差别而已,其内在含义没有丝毫的差别。】
自性、本性都可以这么说。
众缘中有性,是事则不然。
性从众缘出,即名为作法。
【如果本性或者自性存在,则不应该自因缘而生,因为其自性已经成立的缘故,如同现在的苗芽一样。】
也加上一个现在,如同现在的苗芽一样。
【如果该法是从因缘当中而产生自性的,则这种自性并非其实相,而成了由他法而造作或者改造的法了,这种(改造而成的法)怎么会成立自性呢?】
肯定不会成为自性,所以这个就不叫自性。这些破的时候,刚才我们有部宗和经部宗是分开。把这个颂词跟下面的颂词结合起来解释。
性若是作者,云何有此义?
【说“自性就是造作者”的说法,又怎么可能合理呢?犹如水与暖热性一样,这并不是诸法的自性。】
这个肯定不是诸法的自性,否则会有很大的过失。
性名为无作,不待异法成。
【如果对方又反问:那么,所谓的“自性”究竟应该是怎样的呢?】
这个是我们刚才说的名言中成立的两种特性。两种也可以说、三种也可以说。
【自性是真实无欺的实相,以其他因缘不可改造,无需观待其他因缘,不会变成他法的原有本性。其事相是双运离戏的法性。】
所谓的本性,这里没有名言来解释,是胜义中的自相。所谓胜义中的自相是什么?就是没有任何改造的、也不观待任何法的、没有异体的法,这样具足三个条件的法就叫做实相。
这里万法的实相是什么?就是离一切戏论的双运法界。离一切戏论的双运法界,实际上也没有任何改造。它不观待任何法,也不是什么异体法。
所以说我们什么时候真正通达了离一切戏论的法界的时候,这个时候就通达了本性。刚才我是用萨迦派果仁巴的解释方式。但是麦彭仁波切在这里解释的时候,刚才的性具有三种特点,具有这三种特法的法就叫做本性。什么叫本性?一切万法离一切戏论的法性就叫做本性。什么时候通达这个道理,就叫做通达本性。
心的本性也是这样的。现在禅宗也是经常讲明心见性。这个见性也指事物的本性,什么叫做性?就是不改造的,没有观待的,不异体的法。具足这三种条件的法,已经是真正的见性。
可是你的见性的境界还是通过改造的,通过观待其他,说明你的见性并不是很究竟。这一点也有教证。
【如经云:“如来出世亦可,未出世亦可,诸法之法性唯一安住。”】
诸法的法性本来都是这样安住。如来出世的时候就已经存在,如来没有出世的时候不存在。中观班进行观察的时候就不存在,啥都没有了,没有进行观察的时候,啥都有了,如果有些人这样承认,这也是一种错误。
法若无自性,云何有他性?
自性于他性,亦名为他性。
【因此,如果连诸法本身的所谓“自性”都不存在,他法的自性又怎么会存在呢?作为他法的本性或者自性,也是在观待本身自性的前提下,才可以称其为是“他法自性”的。】
所以他法的本性,应该观待自身而存在。如果没有自身,他法也不存在。为什么?他法的来源就是自性,没有自性,他法也不成立。
就像因明里面讲的比量,比量就是观待现量而成立。《释量论》里面说比量的根本应该是现量,最后所谓的比量也不成立,因为比量的依靠处就是现量。
所以自己和他的依靠处应该是自己。自己没有的话他不可能存在,《中观庄严论释》里面说:多的依靠处就是一,如果一不存在,多也根本不可能存在,所以这些都是观待的。因此一个法不成立,另一个法也不可能成立。
庚二、遮破有实与无实:
离自性他性,何得更有法?
若有自他性,诸法则得成。
【如果对方认为:虽然自性与他法不存在,但法的总相应该是存在的。】
意思是说有实法应该存在。
【如果在自性与他法之外,存在“其他之法”,】
如果除了他性和自性以外其他的一个有实法或者其他之法存在。
【即使此二者不存在,】
那么这两个法不存在也可以。
【法的总相还是应该存在。】
刚才这两个法不存在,自相和他相以外的其他的一个法如果在这个世界上存在,都是可以。
【但是,像这样的所谓“其他之法”,并不存在。】
所谓其他之法或者有实法根本不可能存在。
【为什么呢?因为,在除了诸法本身的本性或者自性,以及他法二者之外,】
除了自性和他性以外。
【所谓的“其他之法”怎么会存在呢?根本不存在。因此,如果在本身的自性以及他法之外,“其他之法”存在,则所谓“法的总相”可以成立。但是,这种前提根本不存在。】
自相、他相以外的一个所谓的有实法总相的法应该存在,根本没办法安立,教证也没有,理证也没有。所以我们对对方都可以这样说。如果除了自他法以外,一个自性法是存在,那你把教证和理证拿出来。看看你的观点成不成立,我们可以进行观察的意思。
今天讲到这里。
本课思考题:
1、请以教证说明龙猛菩萨为何宣说本品。
2、此品所讲的四边或者四戏论是什么?
3、怎样破除有部、经部与唯识宗所承许的因缘产生之法。
4、怎样破除自性法和他性法?
5、怎样破除有实法?
本课对应《中论释》原文:
《中论释》
——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
麦彭仁波切 著
十五、观有无品
丁十五(观有无品)分二:一、经部关联; 二、品关联。
戊一、经部关联:
《妙力伏经》云“色法不具有实无实”等, 宣说了万法不具备有实无实的道理。
戊二、品关联:
如果对方提出:诸法的自性是存在的,因为观待因缘的缘故。任何不存在自性的法都不应该观待因缘,如同虚空中的鲜花一样。佛陀也说过:“诸法自因缘而生。”你们难道还敢不承认这一点吗?
诸法的真如性是虽不成立因缘却在名言中依靠因缘而产生,犹如幻觉一般了无自性。为了阐述这个道理而宣说本品。
此品分三:一、遮破四种戏论;二、呵责相违之见;三、教诫修习中观。
己一(遮破四种戏论)分二:一、遮破自性与他性;二、遮破有实与无实。
庚一、遮破自性与他性:
只有在没有自性的前提下,才能依靠因缘而产生;如果自性存在,则在任何时候也不可能依靠因缘而产生。如果诸行与苗芽等法的自性存在,则不应该从无明与种子等因缘中产生。
如果自身的本性已经存在,则不需要因缘。如同现在的诸行与苗芽一样。
如果对方认为:虽然在诸法产生之前,不存在自性,然而却最终从因缘中产生了自性。
这种说法有导致诸法成为有为者的过失。
如果对方又反问:即使这样承许,又怎么会相违呢?
这样承许是不合理的,因为相互违背的缘故。如同水与暖热的性质一样,这并不是该法自身的本性,所以不应该是它的自性。
如果对方又反问:那么,所谓“自性”的情形究竟应该是怎样的呢?
所谓“自性”,是指该法本身不可改造的实相。任何经由改造以及自因缘而生的法,因为不具备其原始的本性,所以不应该成为其自性。如同被染上色彩的水晶一样。
因此,无论在任何时候,都不成立并非自因缘而生,其本体经得起观察的自主性。所谓“此法自性存在”之说,也即自性成立的法,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存在。从自性不可得即为实相的角度而言,便可称之为“现见胜义实相者”。名言中所宣说的“现见此法”,(在胜义中) 无论如何也不可成立。
(佛经所说的)“彻见虚空……”、“不见乃为最殊胜之见”等等,说明所谓什么也见不到,并非像盲人一般因不能见色法,故只是将见法遮破,而是照见一切戏论无有自性的觉性智慧,就像明眼人现见虚空(或色法)一般。
如果对方提出:这样一来,虽然因为遮破了诸法存在自性的可能,从而遮破了自法。但是,因为并没有遮破他法本性存在的可能(, 所以他法的本性还是可以存在的)。
既然无有自性都已经成立,那么作为其分支的他法自性,就不可能存在成立的理由。前译派所翻译的“本性”,与后译派所翻译的“自性”,只不过是翻译上的差别而已,其内在含义没有丝毫的差别。
众缘中有性, 是事则不然。
性从众缘出, 即名为作法。
如果本性或者自性存在,则不应该自因缘而生,因为其自性已经成立的缘故,如同现在的苗芽一样。
如果该法是从因缘当中而产生自性的,则这种自性并非其实相,而成了由他法而造作或者改造的法了,这种(改造而成的法)怎么会成立自性呢?
性若是作者, 云何有此义?
说“自性就是造作者”的说法,又怎么可能合理呢?犹如水与暖热性一样,这并不是诸法的自性。
性名为无作, 不待异法成。
如果对方又反问:那么,所谓的“自性” 究竟应该是怎样的呢?
自性是真实无欺的实相,以其他因缘不可改造,无需观待其他因缘,不会变成他法的原有本性。其事相是双运离戏的法性。如经云:“如来出世亦可,未出世亦可,诸法之法性唯一安住。”
法若无自性, 云何有他性?
自性于他性, 亦名为他性。
因此,如果连诸法本身的所谓“自性”都不存在,他法的自性又怎么会存在呢?作为他法的本性或者自性,也是在观待本身自性的前提下,才可以称其为是“他法自性”的。
庚二、遮破有实与无实:
离自性他性, 何得更有法?
若有自他性, 诸法则得成。
如果对方认为:虽然自性与他法不存在, 但法的总相应该是存在的。
如果在自性与他法之外,存在“其他之法”,则即使此二者不存在,法的总相还是应该存在。 但是,像这样的所谓“其他之法”并不存在。
为什么呢?因为,在除了诸法本身的本性或者自性,以及他法二者之外,所谓的“其他之法”怎么会存在呢?根本不存在。因此,如果在本身的自性以及他法之外,“其他之法” 存在,则所谓“法的总相”可以成立。但是, 这种前提根本不存在。
所南德义檀嘉热巴涅 此福已得一切智
托内尼波札南潘协将 摧伏一切过患敌
杰嘎纳齐瓦隆彻巴耶 生老病死犹波涛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 愿度如海诸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