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根本慧论·中论广释 第六课
龙树菩萨 造颂
麦彭仁波切 造释
索达吉堪布 译讲
龙树菩萨 造颂
麦彭仁波切 造释
索达吉堪布 译讲
酿吉钦布奏旦涅咪扬
宗内门兰钦波鄂嘉达
巴嘎达鄂灿吐谢莫到
敦巴特吉坚拉夏擦漏
涅庆日俄再爱香克思
加华头吉新拉意拉闷
晋美彭措夏拉所瓦得
共机多巴破瓦新吉罗
大悲摄受具诤浊世刹
尔后发下五百广大愿
赞如白莲闻名不退转
恭敬顶礼本师大悲尊
自大圣境五台山
文殊加持入心间
祈祷晋美彭措足
证悟意传求加持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天边一切众生 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中论》共分二十七品,我们正在学习第一品《观因缘品》。
《观因缘品》分为经部关联和品关联。品关联分为破四边生、别破他生和破缘之能立三个方面。其中第一部分破四边生已经讲完了。第二部分别破他生,分为宣说他宗和以理破斥两部分。其中宣说他宗观点也已讲完。以理破斥分为四部分,现在正在讲第三部分---以观有无而破生,意思是,通过观察有果或无果的方式来破斥。
在传讲的时候,我有时会像这样解释科判,但有时也没讲。按理说一般都要先分析科判,然后再讲颂词。讲颂词的时候,应该先解释颂词的字面意思,然后展开说明,继而深入剖析。大家以后在讲考的时候,最好能以这样的方式来讲。
昨天从缘和作用彼此是否具足方面已经破了对方他生的观点。但对方仍坚持认为他生存在,理由是,依靠因缘而生的果存在。下面,中观宗就要从有果和无果两个方面进行观察。
癸三(以观有无而破):
【辛三、以观有无而破生:】
果先于缘中,有无俱不可,
先无为谁缘?先有何用缘?
“果先于缘中,有无俱不可”果在缘中先前已经存在(有)或先前并不存在(无),都不合理。为什么呢?
“先无为谁缘?”如果缘中先前无有果(即果根本不存在),那么所谓的缘会成为谁的缘呢?
应知道,因和果是观待而安立的,就像长和短、东和西一样。既然果不存在,那么观待它的缘就不可能成立。比如,如果一个人有儿子,则可以说他是儿子的父亲,但如果他根本没有儿子,那么观待谁而安立他为父亲呢?他这个父亲根本不能成立。所以,假如果法在缘中并不存在,那么所谓的缘就无法安立。
“先有何用缘?”如果缘中先前已经有了果,那何必还要用缘来生果呢?缘唯一的作用就是生果,能生果才能安立为缘。假如果早已存在,那么缘实际就没起到任何作用,这样就不能安立其为缘。
这个颂词主要从观察缘中是否有果方面来遮破缘。
《中论》的很多推理表面看好像差不多,但实际并不相同。它们分别从不同角度打破我们的实执。众生相续当中有成千上万、各种各样的实执和分别,有些执著依靠这个颂词能破,有些必须依靠另外的颂词才能破。就像有些道友会感觉,昨天讲的缘具作用的观点很契合自己的想法,自己以前确实认为果依靠缘的作用而产生,通过昨天的颂词,就破除了自己这种邪见;而有些道友以前一直认为果在缘中存在,这种实执依靠今天的颂词才能彻底破除。如果深入观察就会知道,每个颂词的推证方式都有一定差别,所诠的内容也不尽相同。
下面是《中论释》对颂词的分析:
【下面对果法进行观察,抉择生起的果法是以前没有的果,还是已有的果。】
果法在缘中已经存在了,还是并不存在呢?下面就从这两个方面进行观察。
【但不论是以前已有的果,还是无有的果,二者依缘产生都是不合理的。为什么呢?】
无论果法以前在缘中是否存在,说果法依靠缘而产生都不合理。为什么呢?
【如果以前没有果,那么以何法而成为缘呢?】
如果以前果法根本不存在,那么何法能成为它的缘呢?比如种子和苗芽,若苗芽根本不存在,则由于能生所生观待之故,种子为其因缘就不能成立。但世人在未经观察时,即使苗芽不存在,也会将种子安立为苗芽的因缘。就像农民经常会说:“现在要多备一些春耕用的种子,放在袋子里好好保存,这样秋天才会有个好收成。”虽然这是世人的普遍想法,但其实并不合理。
《中论》或其它中观论典所讲的内容基本相同,都在破斥世人的各种邪见、实执。世人因为被无明的眼翳遮蔽,眼睛所见的全部是颠倒相,心里所想的全部是颠倒分别念,所以其观点与中观教理完全相违。
虽然月称菩萨等很多中观论师为随顺世间,有时不经观察也会承许世人的部分观点,但若是抉择中观正理,尤其像龙猛菩萨在《中论》里抉择中观正见时,根本不会依世人的说法,必定要依靠胜义量,即以万法本来实相---离戏空性作为衡量标准,对所有对境进行推测、观察。
虽然很多人对这样的结论不予承认,然也只是口头上不承认而已。若我们循着理证追究到底,任何人都无法辩驳,最后也不得不认可。就像刚才从果在缘上存在和不存在两方面分析之后,不要说世间一般人,即使世界上非常著名的哲学家、科学家等,也不可能找到任何办法来安立因缘存在。
【依缘者并不存在的缘故;】
中观宗继续反驳说:既然这个依缘者(果法)根本不存在,那么谁也不可能成为它的缘。比如,种子本应为苗芽的缘,但如果苗芽并不存在,那么种子作为缘就不能成立。
我们前面讲过差别事和差别法。如果将苗芽视为差别事,那么苗芽的缘(种子)就应该是差别法。如果苗芽这一差别事不成立,那么苗芽的缘(种子)这一差别法也不可能成立。就像石女的儿子并不存在,那么石女儿子长得特别好这样的差别也无有存在之理。
【如果以前已经有果,又何须生果之缘呢?因为果法已经成立的缘故。】
如果缘上以前已经具足了果,那么就不需要缘,为什么呢?因为既然果法已经产生了,那缘对果实际就没起到任何作用,缘已变得毫无价值,因此根本不需要。
通过以上分析便可了知,无论果法在缘上是否存在,缘都不能成立。以此即可遮破他宗的他生法,因为如果缘不成立,那么所谓因缘而生的他生法,也自然不能成立。
大家一定要懂得这些推理,同时也要明白各推理之间的关联,还应对每品的科判仔细分析。了解科判非常重要!
学完《中论》以后,我们也要举行一次考试,这个期间大家还是要认真闻思。前两天讲考《中观四百论》[45]的时候,有些道友讲得挺好,但有些讲得不是很好,只解释了字面意思,不过和没参加讲考的道友比起来,还是有很大差别。没参加讲考的人虽然传承已经圆满了,但如果让你们解释颂词,能否解释出来自己心里也很清楚。参加讲考虽然有一种压力,但有了这种压力,学的时候就会非常认真,这样所学之法也会给自己留下深刻印象。
有些道友很害怕讲考,可能是因为不敢在僧众面前讲话,一上台就感觉特别紧张。其实这主要因为自己在这方面没有训练过,才不像在家里讲得那样流畅。如果能经常在众人前练习讲,就会逐渐克服这种畏惧感。
以前,我在法王如意宝面前也经常参加讲考。记得有一次讲《戒律根本颂》,当时我在家里准备得特别好,心想,在多少人面前讲也不会有任何问题,但到了台上之后,完全不知道自己处于一种什么状态,讲到一多半好像才醒过来,但讲考时间也基本到了。我自身有过这样的体验,所以很能理解大家的感受,其实只要经常锻炼讲,慢慢就会好起来,我看很多道友还是很不错的。
《中论》后面还有很多内容,有四百多个颂词,如果都是先从字面上解释,然后再展开分析,并且对科判内容也全部了如指掌,对有些道友来说,可能的确有点困难,大家也要做好心理准备。但只要在学的过程中反复看书、复习、思维,还是可以掌握的。有时我在想,我们要不要复习一遍或再讲一遍《中观四百论》,不管用什么方式,应该把它彻底学透。如果大家能一直不断串习中观法义,自相续中的实执就会逐渐逐渐断除。
希望在我讲《中论》的过程中,大家都能很专注地听闻。心专注非常重要,虽然道友们花了同样的时间听课,但由于心的专注度不同,所以效果也截然不同。当然钝根和利根也会有一些差别。
当我们用四个月的时间学完这部论之后,有些道友已经通达了全部法义,有些只是大概明白了,而有些可能完全不懂。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别呢?一方面是每个人前世的因缘不同,但最主要的还是观待每个人的精进程度。对于特别精进的人来讲,无论讲考、笔考、背考,还是闻思、念咒、禅修,都能做得很好,所以大家一定要精进起来!
学的过程中,还需注意学习方法:最好能在课前做预习、在课后及时复习并反复串习。首先,一定要会解释颂词的字面意思,然后要会对颂词展开分析。如果每天都能这样认真学,以后复习的时候就会比较容易。如果学第一遍的时候心没有专注,想再重学一遍还是很困难的。我们每天讲的内容并不多,课后大家一定要反复思维这些道理。
通过以上观察我们知道了,无论缘中是否有果都不合理。下面讲破四缘各自法相。
癸四(破四缘各自法相)分四:一、破因缘;二、破所缘缘;三、破等无间缘;四、破增上缘。
【辛四(破四缘各自法相)分四:一、破斥因缘;二、破斥所缘缘;三、破斥等无间缘[次第缘];四、破斥增上缘。】
虽然六因四缘在《中论》当中已被龙猛菩萨一一破除,但我们很有必要了解它们在名言当中、在《俱舍论》里是如何安立的。如果连什么是六因四缘都不知道,那更不会清楚破除它们的方法。
首先破因缘。什么是因缘呢?对任何一法而言,真正能产生它的因,或者对它的产生起直接作用的缘,就叫做因缘,因缘也可称为因。我们平时说的因和这里的因缘意思基本相同。
一般人都会认为,种子因为能产生苗芽,所以被安立为苗芽的因,既然如此安立,就说明因缘必定存在。但这种观点并不合理,下面就会对此进行分析。
在刚才讲考《中观四百论》的时候就能看出来,有些道友应该已经背了这部论的颂词。这样接下来再背《中论》就会非常好!
子一(破因缘):
【壬一、破斥因缘:】
【有些佛教徒认为:因缘应当存在。如果不存在,则应当像石女的儿子一样不能显示其法相。但因缘的法相是存在的,因为世尊也说过“能生者即为因”,从而建立了因缘之法相的缘故。】
有些佛教徒认为:四缘当中的因缘应该存在,如果不存在,就会像石女的儿子或龟毛兔角一样不能显现法相,但实际上,因缘的法相是存在的,由此可见,因缘必定存在。
他们认为因缘法相存在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从教证方面讲,释迦牟尼佛曾亲口说过“能生者即是因”,即对任何一法的产生起作用的法,就是此法的因,也就是所谓的“所生者果,能生者因”;二、通过很多理证也可证成因缘存在。
对此中观宗驳斥说:所谓的因缘生,只是世人的一种说法而已,如果详细观察,因缘根本不能成立。为什么呢?
若果非有生,亦复非无生,
亦非有无生,何得言有缘?
“若果非有生”,若果法在因缘上已经有了,那就不需要依靠缘让其再次产生。这与刚才的观察方法基本相同。
“亦复非无生”,若果法在因缘上不存在(无),则能生之缘也不可能存在,这样果法亦不可能生起。也就是说,假如果法在因缘上根本不存在,那什么样的因缘能生出本不存在的果呢?根本不会有这样的缘,也不会有这样的产生。
“亦非有无生”,若果法在因缘上亦有亦无,则同样不可能有产生。因为有无相违,不可能在一个法上同时存在。
另外,果在因缘上“非有非无”第四边的情况也不可能有产生。因为既然“亦有亦无”的情况不存在,那与它观待的“非有非无”也不可能存在。
“何得言有缘?”如此一来,为何言说缘存在呢?可见“因缘存在”的说法根本不合理。
其实佛说“因缘存在”,是为了接引某些根基尚未成熟的众生而在他们面前暂时宣说的一种假象,并非是佛的究竟密意。
下面结合《中论释》分析对方观点。
【这种说法只不过是世间名言共称而已。如果以理证进行观察,则不合理。】
刚才对方认为:因缘如果不存在,就会像石女儿一样无法显现法相,然而,因缘是有法相的,因为佛陀曾说过“能生者即是因”,由此可见,因缘必定存在。
中观宗驳斥说:你们的说法并不合理,缘的法相不可能存在。虽然在妄执分别念较重的世人面前,佛陀会随顺他们说:你们认为世间存在什么,我也承认。但这并非佛陀的究竟意趣,若不如此宣说,开始就揭示出万法实相,将难以引导这些根基的众生。所以,因缘生的说法仅是针对某些世人而言,是一种世间名言共称而已。若以理证进行观察,则不合理。
【如果所生之法成立,则能生之法也应该成立。】
这里的“所生”指果法。对方有实宗认为:若所生果法的本体已经成立,则能生因缘也应该成立。
【如果所生之法已经存在[有],则因为已经成立的缘故,所以不需要再生之缘;】
中观宗驳斥说:若所生之果在因缘上已经存在,那就不需要依靠因缘让果再次产生。就像如果苗芽在种子上已经存在,就不需要再将种子种在地里让它发芽。若还要再生,就如同已经生完孩子还要再生一样,会有无穷生、无义生等很多过失。
【如果所生之法不存在[无],则能生之法也不可能存在,果法也就无从生起;】
如果所生果法在因缘上不存在,那么能生因缘即使再有能力,也不可能让不存在的法产生。《澄清宝珠论》云:“纵以亿万因,无不变成有。无时怎成有?成有者为何?”意思是,实有的“无”中生“有”,只是未经观察的迷乱显现,真正观察时,纵然具足成千上万个因缘,实有的“无”也不可能变成“有”,就如同虚空中的鲜花,自古以来没有产生过,积聚多少因也是徒劳无益。
通过以上分析便可了知,无论果在因缘中是否存在,因缘都不能成立。
【如果所生之法为已生[有]未生[无]二者,但有无二者本身已经相违,根本不存在,所以有无二者也不能成立为所生。】
假如果法在因缘上既存在又不存在,则同样无有产生,因为相违的二法在同一本体上根本不能成立。比如,实有存在的柱子和根本不存在的虚空,这二者能融为一体,既存在又不存在吗?根本不可能。所以不能将这样的法安立为所生。
【既然如此,又如何成立能生之因呢?】
既然如此,你们(有部宗)是如何安立能生万法之因的呢?这种说法是怎样建立的?
【能生之因不可能存在。因此,所谓“因缘存在”之说并不合理。】
此处并不是在否定佛陀的观点。虽然释迦牟尼佛曾说过“能生者即为因”,但这句话具有特殊密意[46]。正如前面所言,它并未揭示万法的实相,只是在迷乱的众生面前安立一种显现假相而已。
在佛陀所有的教言当中,有些揭示了诸法的真相,有些只是阐述了事物的假象。为什么佛陀要这样宣讲呢?因为要接引不同根基的众生。就像如果在身体健康的人面前说海螺是黄色的,他们不会承认,一定要说海螺是白色的他们才会认同,佛陀第二转法轮的目的即是如此。但如果在有胆病的人面前说海螺是白色的,则他们根本不会承认,一定要说海螺是黄色他们才会接受。佛陀对有些众生宣说因缘存在也是这个道理,实际上,在胜义当中因缘根本不能成立。
《中论》从各个方面破斥了人们的实执。无论是清净之法,还是不清净之法,只要是人们分别念认为存在的法,通过中观理证观察剖析之后,都不可能存在。
以上通过理证破斥了因缘。考试时我可能会出这方面的问答题。比如,请分析说明本品以什么样的理证破斥因缘?大家需要从果在因上存在和不存在两方面做剖析。也可能让你们回答佛陀宣说“能生者即是因”的密意是什么?或者佛经中了义与不了义经典中的教言相违吗?对于这些关键问题,大家一定要通达。
子二(破所缘缘):
【壬二、破斥所缘缘:】
如诸佛所说,真实微妙法。
于此无缘法,云何有缘缘?
藏文译本颂词:
若有此缘法,则彼无实义,
于此无缘法,云何有缘缘?
(此偈颂与下一偈颂的顺序,与原译顺序颠倒,为照顾藏文科判,故略作调整。)
什么是所缘缘呢?按照《俱舍论》的观点,产生眼识等心、心所法所依靠的对境即是所缘缘。比如,眼识看到了外面的柱子,柱子就是眼识的所缘缘。
“所缘缘”三个字分别是什么意思呢?前面的“缘”有执取之意。像《现观庄严论》和《俱舍论》中经常讲的能缘、所缘、缘一切众生等,里面的“缘”都是执取的意思;“所缘”即所执取的对境;后面的“缘”是四缘的缘,即产生果法的缘。
可能很多人会想,既然很多佛经论典当中都讲过所缘缘,那么它应该存在吧。但实际上,所缘缘也不可能存在。为什么呢?
“若有此缘法,则彼 无实义”,若已经有了眼识等能缘之法,则所缘缘就无有任何实义。
第一句的“缘法”是指有境(能缘),即心和心所法;第二句的“彼”是指所缘缘(所缘),即色声香味触法。大家一定要分清楚能缘和所缘。比如,依靠柱子而生起眼识,眼识就是能缘,柱子就是所缘。
如果眼识等能缘已经存在,那么它的所缘---对境柱子等就没有任何实义。为什么呢?本来需要依靠柱子才能生起见柱子的眼识,但如果现在眼识已经有了,那还要柱子做什么呢?柱子实际没起到任何作用。既然它未起到生果作用,就不能安立其为所缘缘。
“于此无缘法,云何有缘缘?”如果无有眼识等能缘之法,那为何会有所缘缘呢?也就是说,如果眼识等能缘不存在,那么对于一个不存在的法而言,柱子等对境就不可能起到任何作用。既然起不到作用,柱子等就不能被安立为所缘缘。
颂词是依靠能缘来破所缘缘。根据一些讲义也可以反过来推---从所缘缘自己的本体方面破,即所谓的所缘缘,是存在还是不存在?实际上,存在也不合理,不存在也不合理。后面会以这种方式来观察,这样观察也非常好。
下面是《中论释》对颂词的分析。
【如果他宗认为:“所谓有缘法(能缘)乃为心及心所之一切法。”其所缘之外境色法等为所缘缘。】
对方认为:能缘是指心和心所之一切法;所缘是指心和心所的对境色法等,即外界的色声香味等法。依靠所缘对境色法等,就可以产生能缘心识法,因此所缘缘应该存在。
【自宗对此驳斥道[47]:此缘是缘有境[48]心存在而为缘,还是缘有境心不存在而为缘呢?】
中观宗驳斥道:你们这样的所缘缘,是依能缘存在而作为缘呢?还是依能缘不存在而作为缘?
【首先,如果承许前者,即能缘的有境心识已经存在,则其所缘或所取因,将成为无有意义。因为能缘已经存在,所缘缘则毫无存在价值的缘故。】
如果承许能缘眼识已经存在,那么对境柱子将变得毫无意义。因为,本来依靠柱子才能产生眼识,但如果现在眼识已经有了,那么所缘缘柱子对眼识来说就没起到任何作用,因此无有任何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根本不需要。这是一种情况。
【如果承许后者,即能缘法不存在,那么与其相观待的所缘缘又如何存在呢?因为能缘不存在的缘故。】
如果承许能缘法不存在,那么与它观待的所缘缘怎么会存在呢?不可能存在。因为能缘、所缘是观待而成立的。比如,眼识见到柱子时,能见眼识和所见柱子需要相互观待,若没有所见柱子,就不会有能见眼识;若没有能见眼识,也不会有所见柱子。因此,如果能缘不存在,则所缘缘也不可能存在。
【以上分析,是对所缘缘的果法---有境心是否存在所进行的观察。】
这个颂词主要是对所缘缘的果法,即能缘心识是否存在进行观察。
意思归纳起来其实比较简单,即破所缘缘时,观察能缘---五根识等心和心所法是否存在:如果存在,则没有必要有所缘缘;如果不存在,观待它的所缘缘就不能成立。用两句话便可遮破。
在推理的过程中,抓住要点非常关键,如果最根本的问题已经掌握,那么增加一些其它内容也可以;若抓不住要点,即使说得再多,也解释不清其真正含义。
【下面进一步观察,能缘是缘于已经存在的外境(所缘境),还是缘于并不存在的外境呢?】
下面从外境方面,即所缘缘方面观察,中观宗问对方:你们的能缘是缘取已经存在的外境(所缘境),还是并不存在的外境?
【首先,如果承许外境存在则不合理,因为缘及果法不可能同时存在,所以不能安立(所缘境)为缘。】
如果对方承许能缘存在时,所缘外境也同时存在,就会有很大过失。会有什么过失呢?比如,当眼识依靠柱子生起的时候,如果所缘柱子也同时存在,就会有因果同时的过失,如此已违背了因果规律。因为若详细观察就会知道,眼识依靠第一刹那的柱子,在第二刹那才能生起;而当第二刹那眼识生起时,第一刹那的柱子实际已经灭了。也就是说,能见眼识和所见柱子不可能同时存在,即能缘存在时,所缘已经灭了,根本不存在。既然所缘并不存在,那所谓的所缘缘就根本无法安立。
【其次,若许外境不存在,则更不应该安立为所缘缘,因为(作为所缘缘的外境并不存在,)犹如石女的儿子一般。】
其次,如果能缘生起时,外境(所缘境)根本不存在,那么外境也不能安立为所缘缘。比如,当我们想看柱子时,若外境柱子并不存在,这样把柱子安立为所缘缘就根本不合理。因为如果柱子像石女儿一样不存在,那么它对眼识的产生能起到什么作用呢?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
【(由以上推理可以得知,)无论所缘外境是否存在,两种情况均不合理,如同石女的儿子一般。所以,石女并不存在所缘缘(儿子),或者说作为所缘缘的石女儿并不成立。】
以上两种推理都是对所缘外境进行观察。由此可知,无论外境是否存在,它们都不能成为所缘缘。所缘缘的本体就像石女的儿子一样不能成立。
本课思考题:
1、以缘生果时,是生起已有之果,还是生起没有的果,为什么?
2、“春种秋割,是古往今来,天经地义之事”,请以中观正见抉择世间常人共称的此种说法?你本人又是如何理解的呢?
3、中观以什么样的理证来破因缘?
4、世尊说:“能生者即为因”,又在《无热恼龙王请问经》中说:“何者缘生则无生,不具彼生之自性”难道不是自相矛盾吗?为什么?
5、以什么样的理证破斥所缘缘?
本课注释:
【45】上师仁波切讲《中论》的时候,适逢学院期末考试,其中有讲考《中观四百论》。
【46】《心性休息大车疏第八品》:令入秘密:诸如为利益有些因畏惧空性而不入大乘的声闻种姓者,佛说色法存在。如此一来,闻法者理解色法等外境实际存在而(放下顾虑)趋入大乘,而讲法者想到的是凡显现的一切法均如梦境般存在。
【47】长行文对应颂词--“若有此缘法,则彼无实义,于此无缘法,云何有缘缘?”
【48】有境:有,即具足;境,即对境。具足对境者,也就是能涉入自之对境且与之相应的事物,如眼识。
本课对应《中论释》原文:
《中论释》
——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
麦彭仁波切 著
堪布索达吉 译
辛三、以观有无而破生:
果先于缘中, 有无俱不可,
先无为谁缘? 先有何用缘?
下面对果法进行观察,抉择生起的果法是以前没有的果,还是已有的果。但不论是以前已有的果,还是无有的果,二者依缘产生都是不合理的。为什么呢?
如果以前没有果,那么以何法而成为缘呢?依缘者并不存在的缘故;如果以前已经有果,又何须生果之缘呢?因为果法已经成立的缘故。
辛四(破四缘各自法相)分四:一、破斥因缘;二、破斥所缘缘;三、破斥等无间缘[次第缘];四、破斥增上缘。
壬一、破斥因缘:
若果非有生, 亦复非无生,
亦非有无生, 何得言有缘?
有些佛教徒认为:因缘应当存在。如果不存在,则应当像石女的儿子一样不能显示其法相。但因缘的法相是存在的,因为世尊也说过“能生者即为因”,从而建立了因缘之法相的缘故。
这种说法只不过是世间名言共称而已。如果以理证进行观察,则不合理。
如果所生之法成立,则能生之法也应该成立。如果所生之法已经存在[有],则因为已经成立的缘故,所以不需要再生之缘;如果所生之法不存在[无],则能生之法也不可能存在,果法也就无从生起;如果所生之法为已生[有]未生[无]二者,但有无二者本身已经相违,根本不存在,所以有无二者也不能成立为所生。既然如此,又如何成立能生之因呢?能生之因不可能存在。因此,所谓“因缘存在”之说并不合理。
壬二、破斥所缘缘:
若有此缘法,则彼无实义,
于此无缘法,云何有缘缘?
(原译:如诸佛所说,真实微妙法。于此无缘法,云何有缘缘?
此偈颂与下一偈颂的顺序,与原译顺序颠倒,为照顾藏文科判,故略作调整。)
如果他宗认为:“所谓有缘法(能缘)乃为心及心所之一切法。”其所缘之外境色法等为所缘缘。
自宗对此驳斥道:此缘是缘有境【21】心存在而为缘,还是缘有境心不存在而为缘呢?
【21】 有境:即有境者,能涉入自境而与之相应的事物。指一切能解说之声音、内心、感觉器官及补特伽罗。
首先,如果承许前者,即能缘的有境心识已经存在,则其所缘或所取因,将成为无有意义。因为能缘已经存在,所缘缘则毫无存在价值的缘故。
如果承许后者,即能缘法不存在,那么与其相观待的所缘缘又如何存在呢?因为能缘不存在的缘故。以上分析,是对所缘缘的果法——有境心是否存在所进行的观察。
下面进一步观察,能缘是缘于已经存在的外境(所缘境),还是缘于并不存在的外境呢? 首先,如果承许外境存在则不合理,因为
缘及果法不可能同时存在,所以不能安立(所缘境)为缘。
其次,若许外境不存在,则更不应该安立为所缘缘,因为(作为所缘缘的外境并不存在,) 犹如石女的儿子一般。
(由以上推理可以得知,)无论所缘外境是否存在,两种情况均不合理,如同石女的儿子一般。
所以,石女并不存在所缘缘(儿子),或者说作为所缘缘的石女儿并不成立。
所南德义檀嘉热巴涅 此福已得一切智
托内尼波札南潘协将 摧伏一切过患敌
杰嘎纳齐瓦隆彻巴耶 生老病死犹波涛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 愿度如海诸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