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根本慧论·中论广释 第五十七课
龙树菩萨 造颂
麦彭仁波切 造释
索达吉堪布 译讲
龙树菩萨 造颂
麦彭仁波切 造释
索达吉堪布 译讲
酿吉钦布奏旦涅咪扬
宗内门兰钦波鄂嘉达
巴嘎达鄂灿吐谢莫到
敦巴特吉坚拉夏擦漏
涅庆日俄再爱香克思
加华头吉新拉意拉闷
晋美彭措夏拉所瓦得
共机多巴破瓦新吉罗
大悲摄受具诤浊世刹
尔后发下五百广大愿
赞如白莲闻名不退转
恭敬顶礼本师大悲尊
自大圣境五台山
文殊加持入心间
祈祷晋美彭措足
证悟意传求加持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天边一切众生 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下面宣讲《中观根本慧论》,现在讲破实有法,分三个方面。
戊三、抉择有实法为空性分二:一、破有实法之本体;二、破彼之能立。
己二、破彼之能立分三:一、破有实法之作用接触;二、破因缘之能生;三、破暂时解。
庚三、破暂时缚解分三:一、破轮回之本体;二、破彼能立之因果;三、宣说趋入真如之方便。
辛二、破彼能立之因果——观业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壬一、以理证广说分二:一、宣说业果自性成立之宗;二、对此进行观察而遮破。
癸一、宣说业果自性成立之宗:一、业之安立;二、对此断除常断之理。
子二、对此断除常断之理分二:一、对方发出常断之太过;二、对此回答而剖析。
丑二、对此回答而剖析分二:一、说经部宗观点;二、说有部宗观点;
寅二、说有部宗观点分二:一、对经部观点进行破斥;二、承许不失坏法远离常断过患。
卯一、对经部观点进行破斥
昨天前面已经讲了经部宗的观点:芽和种子之间的关系是相续而产生,远离常断。这个比喻结合在我们的善业和恶业上面,最后这里讲了一个善业的安立,总共有五个颂词,昨天已经讲了。
今天先要站在有部宗的观点对经部宗进行破斥。一般来讲,有部的观点以经部宗来驳斥,经部宗的观点由唯识宗来驳斥,唯识宗的观点由中观宗来驳斥。正如《入行论·智慧品》云:“瑜伽世间破,平凡世间者。复因慧差别,层层更超胜。”上上瑜伽的智慧可以妨害下下瑜伽的智慧,有这个教证。
从我们平时的规律来讲,当然经部对有部是有害的,有部对经部有害的这种说法非常少见。但是对于特殊情况,有部宗的有些有实宗的观点驳斥经部宗的观点也是有的。《中观根本慧论》的这个颂词中比较明显。
若如汝分别,其过则甚多。
是故汝所说,于义则不然。
这里是有部的观点。“如汝”,如果像你们经部所分别的。昨天经部宗承认,业和果就像种子和芽一样是相续存在的,也不会有常和断的过失。那么“其过则甚多”,有部宗驳斥,经部宗这样承许的过失是无量无边的。藏文中讲到过失有“多”和“大”两个字的含义。在汉文里面只是说过失非常多。
“是故汝所说,于义则不然。”因为过失非常多的缘故,你所说的道理不符合实际,于意义根本就不合理。
从颂词的角度来讲,为什么要有这样的过失?在龙猛菩萨的本颂词中没有说,但是月称论师解释龙猛菩萨的观点的时候,《显句论》里面已经讲了很多的过失。按照经部宗的观点,如果所谓的因和果,就像芽和种子一样,同一类的相续可以产生,那么有很多的过失。比如说一个人生起善心,那么这个善心同类不断地相续产生,永远都是生起善心,就不可能生起无记心或者恶心。比如说我们生起嗔恨心,那么这种嗔恨心永远不可
能中间有隔阂间断的机会,因为它的相续不断的缘故,有这个过失。
还比如人类、旁生、以及地狱这些都是不同类别的相续,按照经部宗的观点,人的善心和恶心永远都是应该产生人的善心和恶心,不应该变成天人或者饿鬼、地狱的分别念。为什么?因为同类相续不断的缘故。
如果这样,那么六道众生也成了一个相续,嗔恨心和贪心也成了一个相续,这种过失相当大,谁也无法避免,这样的过失也是千千万万的,非常多。所以,对方如果承认所谓的相续就是业的因,那么三界六道的众生全部就成了一个相续,一个众生只能产生一个分别念,再不能产生其他的分别念,因为只能产生同类别之故。如果可以产生其他的分别念,那么它的这种相续就会有间断后而成熟业果的过失。
月称论师在《显句论》中也是主要以这种方式来宣讲的。清辩论师的《般若灯论释》中推理的方法也完全相同。因此,我们应该知道如果承认业和果为同类相续存在,那么就难以避免众多和极大的过患。因此经部宗这样的承认完全不合理。
这以上就是有部宗驳斥经部宗的观点。
卯二、(承许不失坏法远离常断过患)分三:一、略说;二、广说;三、摄义。辰一、略说
今当复更说,顺业果报义,
诸佛辟支佛,贤圣所称叹。
这是有部宗的观点,认为依靠不失坏法而业力应该存在,它不会堕入常边和断边,这样的业果成熟或者报应的意义,不是一般世俗人凭自己的臆造,而是诸佛、还有辟支佛(缘觉)以及声闻等贤圣异口同声地赞叹的道理。
这里没有引用教证,月称论师在《显句论》中怎么样赞叹的?为什么要这样赞叹?这些道理也没有讲。清辩论师这个颂词是作为《阿含经》的颂词来解释的:“诸佛及缘觉,声闻等所说,一切诸圣众,所共分别者。”但是果仁巴大师、全知麦彭仁波切,还有宗喀巴大师的注释中,都认为本颂是《中观根本慧论》的颂词,所以我认为这个也应该是龙猛菩萨的原话。但是龙猛菩萨很有可能是把《阿含经》里面的教证引用在此处,就像那天我们把《化迦旃延经》中的教证摘录出来一样。
为什么这样引用?下面所讲的不失坏法对于声闻缘觉的观点来讲,尤其是对声闻乘的观点来说,具有一定的说服力,所以,他就引用了《阿含经》的教证,这是我的看法。
这个就不广说,意思就是这样的。我们在这里所说的依靠不失坏法业果报应,尤其是声闻有部宗所说的这些观点,就全部应该可以说诸佛和声闻缘觉都是赞叹的,诸佛和声闻缘觉在有关小乘有部的经典中也讲得非常清楚。
辰二、(广说)分二:一、以比喻说明不失坏法;二、抉择不失坏法的自性。
巳一、以比喻说明不失坏法
不失法如券,业如负财物。
行蕴分心相应行和心不相应行有两个。心的相应行就是二十或者三十几种心所,或者是五十一种心所。《俱舍论》中大概有十四个不相应行;无著菩萨的《大乘阿毗达摩》中有二十四种不相应行,不失坏法也是安立在这个里面的一种实法。
正如《百业经》云:“众生之诸业,百劫不毀灭”,虽然对于经部宗所承认的相续,有部宗已经不承认,但是有部宗认为,人的相续中有一种法,这个叫做不失坏法,与心不是相应的。
就像债券一样,比如说我们把财物借了出去,别人把这个财物都已经用完了,但是他打了借条,以后就凭这个借条把原来的账目包括利息在内就全部还给你。同样的道理,比如说造了一个供佛的白业,业的本体当下就已经坏了,依靠不失坏这个实法,将来再过了几百劫以后,供佛的善业果报就会显现。现在我们讲增上果和士用果的时候,如果没有对治,善业或者恶业会一直增长,增长率就相当于前面比喻中的利息一样。
当时讲《俱舍论》的时候,我说过:不失坏法在《中观根本慧论》中作的分析比较详细、透彻,《俱舍论》中有些地方也是没有讲得那么详细。
不失坏法相当于债券,业相当于我们借出去的财物,虽然已经借出去了,这个财物在我们身上已经没有了,但是以后凭借债券,主人、债主一定还会再获得同样的财物。同样的道理,作者以前所作的业,因果和缘起不虚的缘故,最后也一定会成熟。按照有部宗的观点,不失坏法这种有实法存在,依靠这种有实法可以现前果报。
但是真正按中观的观点来讲,在名言中业果无自性,以缘起力来安立非常方便。不管是经部宗所承认的相续,还是有部宗所承认的不失坏法,凡是业的所依有一个实有的东西要存在,按中观的观点来分析,业的本体存在的理由不管从哪方面讲还是很困难的。
比如说种子和芽,没有详细地观察的时候,可以认为种子的相续是芽;但是如果详细观察,所谓的相续也是一种总相和概念,除此以外什么也没有。所以根本经不起任何观察,但最究竟的中观推理是最好的,这个过一段时间会讲。
巳二、(抉择不失坏法的自性)分五:一、不失坏法的本体与分类;二、如何断除不失坏法;三、如何生起不失坏法;四、如何灭尽不失坏法;五、归纳分类。
午一、不失坏法的本体与分类:
此性则无记,分别有四种。
不失坏法的本性是什么?不是善业也不是恶业,而是无记法。为什么?如果它的本体是善法,但是在生了邪见或者已经中断了善根的人的相续中也是有善业,所以它不是善法。不失坏法也不是恶法,为什么?已经断除了恶业的人的相续中,不失坏法还是存在的。按照有部的观点,它既不是恶法也不是善法,应该是一种无记法。
不失坏法分别有四种,哪四种?欲界、色界、无色界分别有三种有漏的不失坏法,此外还有超越三界的无漏的不失坏法。在圣者相续中的有些不失坏法就是无漏的不失坏法。
颂词今天就讲到这里。下面过一下讲义。
【辛二、有部避免过失之理分二:一、宣说他宗之过;二、建立自宗。】
这种分法和我刚才所讲的一样,就是驳斥他宗,他宗指的是经部宗。然后建立自宗分两个方面。
【壬一、宣说他宗之过:】
若如汝分别,其过则甚多。
是故汝所说,于义则不然。
【如果按照对方的说法,而建立承认业果相续的观点,】
就是经部宗所承认的那样,建立业因果相续存在的观点。
【就会有极大的过失和极多的过失】
藏文中有极大和极多的过失。
【对方认为:如同从种子苗芽等等当中,最终只能产生与其相续一致的果实,比如从稻谷的种子中,就只会产生与其同类的果实,】
比如种子和苗芽是同一个相续,最终也只能生起一个果实,那么稻谷的种子中也只能产生与其相续一致的果实(上师修订:“比如从”三个字不要)。
【而不会产生异类之果一样,从善法等等的心相续中,也只能连续不断地生同类的果报。】
刚オ《显句论》里面的教义,在这里面也是比较简略地引用了。
【从三界与六道各自补特伽罗的业中,也应该产生与自身相同类的果报,】
以人为例,因为他的业的种姓是人类的业,那就不应该产生天人、地狱的果,否则相续就不是同一个相续,所以说这个有很大的过患。
【而绝不会产生不同的其他果报而使相续中途间断。】
不应该产生其他的果报来中断他现在的相续。比如我原来是人,然后转到地狱中,原来人的业还要继续成熟,人和地狱相续是不相同的,按照你们的观点不应该这样。为什么?因为你们同类的相续产生同类的报应的缘故。所以这种观点还是很尖锐的,这种推理很有说服力。
【如果相续间断,就有相续不存在的过失,所以是不合理的。】
如果相续间断,比如说我原来是人的相续,现在就变成旁生的相续,那么原来我人的相续就不存在,有这个过失,所以说,经部宗所承认的观点不合理。
【如果对经部刚才以喻义结合方式所陈述的观点进行观察就会发现,如果承认对方的观点,】
(上师修订:这个地方又改了一些字:“如果经部用刚才所陈述的喻义结合的方式进行观察的观点,”)意思就是说:如果你们经部还是采用前面讲的比喻和意义相结合的观点。
【就会有除了同类以外,不能有不同类来进行间断等众多的、极大的过患。】
可能麦彭仁波切在旁述的注解也是加在里面的。这两个推理方法完全相同。但是下面的这一段主要是解释颂词。上面就可能是当时麦彭仁波切做的旁述分析。
意思就是说,如果你们经部宗采用前面种芽的比喻相结合的观点,那么有什么样的过失?除了自己同类以外,不能有其他的不同类,就是异类进行中断等很多和极大的过患。
【因此,在对方试图用自己所建立的观点进行回答,以避免有关解释业因果的常断之过的时候,他们却无法自圆其说。】
意思就是说:你们经部宗虽然采用各种各样的比喻,认为依靠所谓的相续来建立自己的因果观点,但是不但不能建立,而且有众多的过失,所以你们这种说法无法自圆其说,根本没有合理性。
【壬二、建立自宗分三:一、略说;二、广说;三、摄义。】
这个和我们刚才分的基本上一样。本来略说的讲义中不需要那么多文字,但是麦彭仁波切的弟子在整理讲记的时候,把下面麦彭仁波切对于声闻乘所谓不失坏法的各种分析加在了前面的总说中。按理来讲先把颂词解释了,然后再加上后面这些分析比较方便一点。因此我就不敢把第一个科判下面用颂词,否则到时候一直找不到它的颂词的本意解释。
【癸一、略说:】
【如果对方提出:既然如此,那么如何回答就可以避免臆说妄论之过呢?善逝佛陀及其眷属曾说过:所谓“不失坏业”是指所作的作业虽然已经消失,但在作者的相续中却产生了“不失坏法”,也即不相应行,】
声闻乘的说法也不是特别合理,因为他们刚刚把别人的相续已经破了,但是现在又承许作者相续中不失坏的法实有存在。所以有部宗和小乘宗的观点套来套去还是很麻烦,很难以安立。
有部宗虽然前面把失坏法已经破了,认为所谓的依靠相续业因果存在不合理,但是又认为作者的相续中有一个不失坏法,这是一个不相应行,就像刚才所讲的十四种不相应行中的一种。
不相应行,我们在《俱舍论》学的时候,它不是色法、也不是心法,而是一种实有的法,也是一种有为法。
【如同签订了欠债的契约一样。业就如同所欠的债务,】
业就如同比喻中说的所欠的债务,
【而“不失坏法”就如同债券契约,该契约一旦签订,即使借出的财物被享用消耗掉,但总有一天,债主可以连本带利一并收回。】
包括利息和本金一并可以收回来。这也是有部宗的观点。
【同理,虽然所作的作业已经消失,】
在前面借钱给别人的比喻中,以后就凭这个借条来,借了多少包括利润全部都可以还给你,这个借条就像不失坏的法,是一种实有的东西。同样的道理,虽然所作的作业已经消失,
【但以“不失坏法”就可以使造业者承受与业力相应的果报。】
造业者依靠这种不失坏法来感果。
【如同在债权人将财物收回以后,】
这个下面就是另一段,这些其实就是《显句论》里面的的内容,好多前面的内容也是摘自《显句论》。
【残存的字据无论是否存在都无所谓,】
如果凭借着借条,把财物已经还给了债主,那么这个借条无论是否存在都无所谓。
【凭它不可能再一次收回什么财物一样。】
这个借条是不能再用的。意思就是说如果你把财物己经还完了,那么原来的借条就根本用不上了。
【异熟果一旦成熟,不失坏法无论是否存在都毫无用武之地,绝不可能使异熟果再次成熟。】
异熟果成熟后再次成熟是不可能的。这些都是《显句论》里面的话,我们应该按照有部宗的观点来理解,还是有一定的必要。
【这种不失坏法,】
下面就是讲分类,只不过讲记是把后面的内容拿到前面叙述而已。
【因欲界、色界、无色界与无漏界的差别而分为四种。】
刚才我讲过。
【虽然因所属界类的划分而安立为有漏与无漏,但其本体却是无记的,】
有漏无漏只不过是从界的角度来讲的,从不失坏法本体的角度来讲是无记法。
【因此,既不是有漏,也不是无漏。说它不是有漏是指它并非有漏之业,但总的来说,它还是属于有漏的范畴,因为是所断的缘故。】
但是总的有漏的范畴里面可以包括。《俱舍论》也有这样的说法,它的本体不属于有漏的业当中,但是它也属于有漏的范畴中。
【它也不是善法与不善法,因为在离贪者与善根中断者两种相续中都存在的缘故。】
不失坏法为什么是无记法的原因已经讲了。
【即使断除了诸业,也不能断除不失坏法。比如,见道的圣者虽然断除了凡夫之业,】
虽然断除了一切业但不失坏法不会断除,为什么?比如说见道者(小乘的一般预流果)的相续中,凡夫的业已经断了。
【但我们却能在圣者阿罗汉身上看到凡夫之业的功效,】
就像以前目犍连获得阿罗汉果位以后,被外道也是打得粉身碎骨,这个原因是什么?虽然阿罗汉有漏的业早就已经断完了,但是他业的习气,业的功效是以一种不失坏法的方式存在。
【这一切,都是因为不失坏法存在的缘故。】
下面的这一段,藏文中比较复杂,我那天看的时候当时也可能没有细致,这一段可能要重新改一下。
【但不失坏法却属于修断;另一种说法认为,(不失坏法)是从属于拔离于三界的寂灭之道的所断,】
它这里另一种说法是:所谓的不失坏法从属于寂灭道的所断,若超越三界也能断除它。
【以及彻底脱离于三界的所断,】
如果彻底脱离三界,也能断除这种不失坏法。
【还有一种说法认为,(不失坏法)虽然不是无漏的所断,但却必须存在,难道不是这样表述的吗?】
不失坏法是属于修断;还有一种说法它是属于寂灭道的所断。为什么?因为超越三界的时候就需要断除它。但是这也可能是一种说法而已,不然刚才阿罗汉虽然超越三界,但是有部宗也承认他的相续中有一种不失坏法。
超离三界者能断除它,这是一种说法;还有一种说法,所谓的不失坏法不是无漏的所断,而是有漏的所断,大概的意思是这样。
今当复更说,顺业果报义。
诸佛辟支佛,贤圣所称叹。
【所以,自宗的诸佛、辟支佛以及声闻乘的贤圣们、都对这种业果关系的安立远离常断的理由赞叹不已。】
所有的诸佛菩萨对于有部宗这里所说的观点都会表示赞叹。
【癸二、广说分五:一、宣说不失坏法之喻;二、宣说不失坏法之本体与分类;三、宣说不失坏法之断除;四、安立债券生灭之理;五、宣说以本体而分类。】
【子一、宣说不失坏法之喻:】
不失法如券,业如负财物。
【不失坏法究竟是怎样的呢?有关它的比喻又是怎样的呢?不失坏法就像世间人借贷的债券,不失坏的业就像所借的债款,而业力的成熟就如同收回欠款。】
这是一种解释方法。
【此颂还有另一种说法:“业与不失法,如欠款与券”。】
它这个跟前面的比喻有点点不同而已,你们仔细看一下,这里不作详细解释。
【也说明业就像所欠的债款,不失坏法就像债券一样。】
这个跟前面的有点不同,如果这样解释也应该可以。
【总之,因为业如同所欠的债款,在产生之后立刻就消失了的缘故,所以不会是恒常;而以如同债券的不失坏法,总有一天会将业果连本带利一并收回的缘故,所以又不会是断灭。】
这里讲了不是断灭和常有的原因。
【子二、宣说不失坏法之本体与分类:】
此性则无记,分别有四种。
果仁巴的科判里面,把本体和分类分开,但是如果分开,就只有可能一句一句的,这样我也是把这两个放在一起。
【这种不失坏法因所属界之差别,而分为属于分别三界以及无漏界共计四种。因为其本体或者自性既非善法,也非不善法的缘故,所以是无记法。】
本课思考题:
1、有部宗以什么样的论据来驳斥经部宗所承认的因果相续法?
2、诸佛声缘为什么赞叹有部宗的业果安立法?
3、怎样以债券的比喻了知有部宗所承许的业果所依之不失坏法的存在?
4、请说明有部所说不失坏法的本体与分类?
本课注释:
【1】贤圣就是所有的高僧大德和祖师。
本课对应《中论释》原文:
《中论释》
——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
麦彭仁波切 著
辛二(有部避免过失之理)分二:一、宣说他宗之过;二、建立自宗。
壬一、宣说他宗之过:
若如汝分别, 其过则甚多。
是故汝所说, 于义则不然。
如果按照对方的说法,而建立承认业果相续的观点,就会有极大的过失和极多的过失。
对方认为:如同从种子苗芽等等当中,最终只能产生与其相续一致的果实,比如从稻谷的种子中,就只会产生与其同类的果实,而不会产生异类之果一样,从善法等等的心相续中, 也只能连续不断地产生同类的果报。从三界与六道各自补特伽罗的业中,也应该产生与自身相续同类的果报,而绝不会产生不同的其他果报而使相续中途间断。如果相续间断,就有相续不存在的过失,所以是不合理的。
如果对经部刚才以喻义结合方式所陈述的观点进行观察就会发现,如果承认对方的观点, 就会有除了同类以外,不能有不同类来进行间断等众多的、极大的过患【59】。因此,在对方试图用自己所建立的观点进行回答,以避免有关解释业因果的常断之过的时候,他们却无法自圆其说。
【59】 对此,果仁巴论师认为:“如果这样,则无论善、不善、无记,欲界、色界、无色界,还是有漏与无漏,天人与人的相续就只能产生善法(等一种法),而不会出现不善法(等其他法,但其中的错误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前一刹那为善,后一刹那因产生不善心而将善法中断的情形是随处可见的)。”
壬二(建立自宗)分三:一、略说;二、广说;三、摄义。
癸一、略说:
如果对方提出:既然如此,那么如何回答就可以避免臆说妄论之过呢?
善逝佛陀及其眷属曾说过:所谓“不失坏业”是指所作的作业虽然已经消失,但在作者的相续中却产生了“不失坏法”,也即不相应行,如同签订了欠债的契约一样。业就如同所欠的债务,而“不失坏法”就如同债券契约, 该契约一旦签订,即使借出的财物被享用消耗掉,但总有一天,债主可以连本带利一并收回。
同理,虽然所作的作业已经消失,但以“不失坏法”,就可以使造业者承受与业力相应的果报。
如同在债权人将财物收回以后,残存的字据无论是否存在都无所谓,凭它不可能再一次收回什么财物一样。异熟果一旦成熟,不失坏法无论是否存在都毫无用武之地,绝不可能使异熟果再次成熟。
这种不失坏法,因欲界、色界、无色界与无漏界的差别而分为四种。虽然因所属界类的划分而安立为有漏与无漏,但其本体却是无记的,因此,既不是有漏,也不是无漏。说它不是有漏是指它并非有漏之业,但总的来说,它还是属于有漏的范畴,因为是所断的缘故。它也不是善法与不善法,因为在离贪者与善根中断者两种相续中都存在的缘故。
即使断除了诸业,也不能断除不失坏法。比如,见道的圣者虽然断除了凡夫之业,但我们却能在圣者阿罗汉身上看到凡夫之业的功效,这一切,都是因为不失坏法存在的缘故。
但不失坏法却属于修断;另一种说法认为,(不失坏法)是从属于拔离于三界的寂灭之道的所断,以及彻底脱离于三界的所断;还有一种说法认为,(不失坏法)虽然不是无漏的所断, 但却必须存在,难道不是这样表述的吗?
今当复更说, 顺业果报义。
诸佛辟支佛, 贤圣所称叹。
所以,自宗的诸佛、辟支佛以及声闻乘的贤圣们,都对这种业果关系的安立远离常断的理由赞叹不已。
癸二(广说)分五:一、宣说不失坏法之喻;二、宣说不失坏法之本体与分类;三、宣说不失坏法之断除【60】;四、安立债券生灭之理; 五、宣说以本体而分类。
【60】 此科判标题在藏文版中缺漏,此处根据其内容予以增补。
子一、宣说不失坏法之喻:
不失法如券, 业如负财物。
不失坏法究竟是怎样的呢?有关它的比喻又是怎样的呢?不失坏法就像世间人借贷的债券,不失坏的业就像所借的债款,而业力的成熟就如同收回欠款。
此颂还有另一种说法:“业与不失法,如欠款与券。”也说明业就像所欠的债款,不失坏法就像债券一样。
总之,因为业如同所欠的债款,在产生之后立刻就消失了的缘故,所以不会是恒常;而以如同债券的不失坏法,总有一天会将业果连本带利一并收回的缘故,所以又不会是断灭。
子二、宣说不失坏法之本体与分类:
此性则无记, 分别有四种。
这种不失坏法因所属界之差别,而分为属于分别三界以及无漏界共计四种。因为其本体或者自性既非善法,也非不善法的缘故,所以是无记法。
所南德义檀嘉热巴涅 此福已得一切智
托内尼波札南潘协将 摧伏一切过患敌
杰嘎纳齐瓦隆彻巴耶 生老病死犹波涛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 愿度如海诸有情